山东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10亿元民营资本投向林业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4-03-08 00:00 信息来源:
  山东省推进以林地使用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生产经营机制,调动了社会各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2003年,山东省非公有制造林达到430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非公有制主体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突破10亿元,是财政投入的2倍多。
  针对长期以来林权不明、机制不活等阻碍林业发展问题,山东省专门出台《关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晰林业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保障受益权,出现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外资纷纷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的良好局面。据介绍,山东省近年以拍卖为主的改制林地面积达257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70%以上,拍卖林带9056万米,发放林权证书136万多份。各地还利用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外资以及工人、农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林业的生产和经营,非公有制林业成为林业建设的主体。全省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中,百亩以上的经营户有3100多户。
  通过多种模式的大力造林,三年来山东省有林地面积由3450万亩增加到404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8.8%提高到21.5%。
  
  
< img src=""/>

山东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10亿元民营资本投向林业

669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