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在永春召开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5-05-18 00:00 信息来源:
  5月11日,泉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在永春县美岭村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了解各地贯彻落实2月21日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林业厅4月初召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现场会精神,部署全市林改检查验收工作。泉州市副市长洪泽生,市林业局局长杨逸蓉,市监察局副局长洪建设出席了会议。省林业厅林改督导组组长郑一平到会作了指导。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林改办负责人,各县(市、区)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市政府林改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洪泽生副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的林改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要求各级政府和林业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松劲情绪,狠下决心,真抓实干,加强督促,落实目标责任制,集中力量倒计时地开展工作,确保林改进度。二是要加强领导,如期完成林改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的工作。要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开展林改检查验收的主体,切实加强对村级林改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检查验收,年底前把林权证发到林权权利人手中。三是要狠抓关键,确保林改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林改检查验收工作,并把改革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操作和林权登记是否准确规范作为检查验收的重点,以确保林改的质量。市林业局局长杨逸蓉就抓好集体商品林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扫尾工作,开展林改检查验收,确保年内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市监察局副局长洪建设就继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执法监察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会议还组织观摩了永春县一都镇黄田村林改检查验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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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现场会在永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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