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阳部门联合开展林改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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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05-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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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进行,近日,建阳市监察局、林业局、财政局三家单位联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执法监察。监察内容,一是各乡镇是否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和监督指导,是否依照法律、政策法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林改的历史遗留是否统筹考虑解决。二是林改工作组、林权登记发证组、督导组是否到位,应改革的集体林是否列入林改的范围,已完成集体权制度改革的村数、面积及林权登记、发证的面积是否真实,是否虚报进度、仿造技术资料的行为。三是村集体是否规范制定改革方案,方案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经村民或村代表会议通过。实际操作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依法订立书面承包合同,并依法缴纳林地使用费。参与林改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有否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山林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的行为。四是林改补助资金是否到位,配套资金是否落实;村集体林业改革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