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林权证》换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5-07-14 00:00 信息来源:
  2003年9月2日,长沙县《林权证》换发证工作全面展开。历时2年,2005年6月底全面完成换发工作。长沙县是长沙市第一个全面完成换发工作的县,也是全省第一个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布置全面完成换发工作的县。
  全县此次共制作换发《林权证》135938本。发证面积达68860公顷,其中国有《林权证》6本,涉及林地实数7处;集体《林权证》8841本,涉及林地宗数26577处;个人《林权证》127091本,涉及林地宗数331713处。所有权证都能达到“证地相符,证主相实,图、表、证相一致”。共收集到真实反映换发过程,具历史和法律凭证价值的第一手资料,收集反映工作进程的资料、文献1856份计5568页。整理成规范性档案卷宗3520本。其中:反映发放的法定该程的《公示表》460卷;反映审批发放过程,法定的审批程序的《申请表》3052卷;反映工作过程的资料文献8卷。在建立文本档案的同时,所有的档案都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换发林权证工作中,全县共调处山林纠纷1846起,调处面积13027.8亩,其中调处成功1772起,调处成功率达95.99%,正在调处的74起,面积6851.6亩,参加调处人数达22152人次,其中县级120人次,乡级13200人次,村级8832人次。此次参与到换发证的县、乡、村、组干部达4534人,其中林业部门技术指导为人员136人,现场调查队员412人。
  林权证的成功换发,明晰和稳定了林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在稳定林地林木权属的基础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林业生产的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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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林权证》换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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