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及下步配套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8-17 00:00 信息来源:
  江西是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省,全省土地总面积2.5亿亩,其中林业用地1.59亿亩,有林地1.31亿亩,活立木蓄积量3.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5%。“三个2/3”(2/3的人口在农村,2/3的国土面积是山区,2/3的县是重点林业县)是江西省情、林情的基本写照。“十五”期间,实现了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毛竹林面积蓄积“六个增长”,林业总产值进入全国八强。林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不仅造就了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实力不强;林业部门观念滞后、包袱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分析,还是林业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加上税费负担过重,经营机制不活,流转不顺畅、不规范,林农觉得搞林业划不来、没效益,缺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改革。
  
  2004年9月,一项由省委省政府决策、领导的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在江西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外业勘界勾图任务全面完成,内业输机完成83.8%,签订合同87.9%,完成发证前公示35%;有11个县开始发证工作,已发放林权证1.1万本、计39371宗林地;全省山林纠纷调处率达91.8%;93个有林改任务的县中,有90个通过了省林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全省风景名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林改工作也已完成检查验收,林改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1、明晰产权。这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在操作上,江西省主要把握了8个方面:一是明晰产权以分山到户为主。要求集体山林的分山到户率达到80%以上。不能分山到户的不搞一刀切,一些平原地区人多地少,老百姓对经营山林的积极性不高,30%、40%都可以,但必须经村民大会2/3以上多数同意。二是坚持以林业“三定”为基础,“三定”时已经到户的山林原则上稳定不变,不得推倒重来;“三定”时没有分到户的山林,这次要求分到户。三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操作,尽量不以行政村为单位,这也是林业“三定”后的林权现状所决定的。四是对国有林实行“一不变、一稳定、一提高”的政策,即:国有林性质不变,国乡联营山林必须保持权属关系稳定,提高联营山林的分成比例,把利益让给老百姓。五是对公益林实行“一个不变、两个到位”的政策,即:公益林的性质不变,但林改确权发证要到位,公益林补偿要到位。今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5000万元。六是对有纠纷的山林,采取“先调解后确权、调解不成就搁置”的政策。这次林改中,全省排查出来的山林纠纷有6.2万起,已成功调处了5.67万起。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坚持不走司法途径,不搞行政裁决,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民间调解机制进行协商调解。七是对已经流转的山林进行清理,符合政策的根据本次林改精神完善合同,把林改政策性让利的大头落实给农民。对违犯政策、采取暗箱操作流转出去的山林,一律推倒重来。八是依靠群众,顺从民意搞林改。在省委确定的政策框架内,把林改的决策权全部交给群众,山怎么分、利益怎么落实等等,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凡是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的,一律无效。
  
  2、减轻税费。概略地说,就是“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两取消”,就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各种乱收费。“两调整”,就是调整育林基金计费基价和省市县的分成比例,省、市两级共让出7个百分点给乡镇。“一规范”,是指规范增值税、所得税征收范围,对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征收所得税。
  
  3、放活经营。一是取缔木竹一家进山收购的做法,彻底打破木竹垄断经营。二是取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木竹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承诺,建立价格竞争机制。三是实行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指标分配到户,农户直接申请,即申即批。
  
  4、规范流转。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对森林资源流转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森林资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流转。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江西省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选择崇义、铜鼓、遂川、德兴、浮梁、武宁、黎川7个县进行试点,探索经验;二是全省全面推开;三是实施配套改革。目前已进入第三阶段。回顾总结全省林改工作,主要做法有:
  
  1、高位推动,坚持“三级书记抓林改”。从林改试点开始,省委、省政府就提出了“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要求,把林改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全省召开三次林改大会,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都亲自到会并讲话,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领导也出席了会议。改革期间,省委书记、省长先后深入乡村进行专题调研。省委副书记彭宏松亲历亲为,真抓实干,亲自带队调研,并主持起草林改文件。危朝安、熊盛文副省长十分重视林改工作,亲自部署抓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给市县乡村各级领导树立了榜样,做出了示范。全省93个县中有89个县的林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乡村两级基本上都由党委(村支部)书记担任。绝大多数县建立了“三级书记抓林改”目标责任制,将林改工作与干部任用考核、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部门形象测评等挂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条自上而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线,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2、以人为本,坚持把还利于民作为林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西林改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的一条,就是在林改中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过高的林业税费降下来,把利益彻底还给林农。全省从2004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了除育林基金以外的一切涉林收费项目,木竹税费负担由林改前的56%下降到不足15%,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的税费负担过重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税费减免后,一方面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另一方面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却面临巨大压力。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其中:取消的1.64亿元木竹农特税全部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取消各地林业收费项目后,由省财政每年安排418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乡镇;从2005年起,省财政按照每个村1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的标准安排转移支付近4亿元。同时,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制度,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省级公益林保护和建设,部分市县也按省里要求相应安排了公益林补偿资金。据统计,全省各级财政因林改新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达9.96亿元,其中仅省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就达6.66亿元。针对目前林农无法直接进入市场的实际,各地普遍制定了木竹最低收购价,林农每生产一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平均可多得150余元。对林改前流转的山林,要求购买方向原林权所有者补交一定数额的政策性让利款,由经营者和原林权所有者双方根据已流转山林的资源情况计算出让利额,其让利额的3成归经营者、7成以上归林权单位或林农,双方协商、补签协议。
  
  3、依靠群众,坚持以民主的方式推进林改。江西林改取得成功的另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决策权交给群众,保障广大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体操作中,坚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召开村民会议严格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两个2/3”,即:会议通知签收、开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不准请人代签、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签字;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通过的票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2/3以上。明晰产权实行“两榜定案”。由于把决策权交给了林农,确保了林农在林改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了改革内容和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激发了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热情。改革之初,预算全省林改至少需要工作经费1.59亿元,担心无法解决,结果群众发动起来后,通过成立林改理事会,自发筹集资金,圆满解决了这一问题。林改中的许多矛盾和纠纷,也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的。
  
  4、精心操作,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林改中的主力军作用。在林改过程中,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主动担责,真正起到了参谋、组织、指导和质量把关的主力军作用。省林业厅从一开始就把林改摆在了全部工作的中心位置,从试点启动以来,抽调了80多名精干人员,组成32个林改督查组,分赴各地督查。全省划分为7大片,每位厅领导挂钩一片,负责督导林改并监督各督查组的工作。今年5月份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林改督查力度,将督查力量增加至9大片、55个督查组,参与督查的同志达100余人。两年来,林改督查组的同志有近一半的时间在挂点县工作,深入乡乡村村进行林改政策宣传,解答各种疑难问题,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工作。各市、县林业部门也抽调了大批干部和技术人员下到林改第一线帮助做好林改具体工作。为了使基层的同志准确掌握林改政策,做到规范操作,还狠抓了林改政策和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举办林改培训班800多期,受训人数达6万多人次。工作中,坚持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去年11月还组织开展了全省“林改质量月”活动,所有县的林改工作也由省林改办直接组织检查验收。这一系列措施,给全省林改工作以极大的推动。与此同时,林改也教育和锻炼了林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培养了与林农群众的深厚感情,密切了与林农群众的关系,正因为如此,林改也被广大林农称之为“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一次伟大实践”,是林业部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
  
  三、改革的初步成效
  
  1、林地、林木全面升值,林农收入大幅增加。林改对林农收入增长的拉动,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减负增收。通过落实“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政策,仅2004年全省林改政策性让利就达7.52亿元,2005年让利11.27亿元,预计今年让利14.61亿元。二是木竹价格上涨增收。据调查,全省林改后木材价格与林改前相比平均上涨40%以上。三是林木、林地流转价格上涨增收。如全省杉木林平均流转价格由2004年每亩501元上涨至2006年的1042元,涨幅达108%;松木林流转价格由340.1元上涨到736.4元,涨幅达116.5%;毛竹林租赁年租金由47元上涨到107.7元,涨幅达129.1%;荒山流转价格由16.53元上涨到49.04元,涨幅达196.7%。另据调查,2004年全省返乡务林人员人均纯收入为4597元,2005年达5838元,增长27%。
  
  2、林业经营者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开始形成。随着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等各项政策措施陆续到位,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热情,企业、个人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统计,林改后全省累计新增务林人员50.63万人。2005年,全省完成造林329万亩,其中个私造林和企业造林就达213万亩,占64.7%。2006年,仅春季造林就完成了333万亩,是灭荒以后全省完成造林最多的一年,其中仅企业造林就达273万亩,占82%,吸引社会资金4.99亿元。全省各地出现了贷款造林、卖房造林、卖车造林等许多新鲜事,造林用苗一度脱销,苗木价格与往年比翻了一番多。社会资金成为林业投资的主体,标志着部门办林业已开始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
  
  3、历史遗留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由于历史原因、林业体制多变等因素,山林权属纠纷较多,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全省登记在册的山林纠纷有6.26万起,涉及面积517.6万亩。但是,由于林改高度重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坚持分工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民间协商机制的积极作用,使大量的山林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截至目前,全省通过林改共调处山林权属纠纷5.67万起,涉及山林面积475.2万亩,纠纷调处率达91.8%,许多积怨多年甚至经地方法院判决都难以执行的纠纷,在这次林改中得到了妥善解决。由于产权明晰、林区秩序稳定,森林案件呈现大幅度下降之势。2005年,全省森林案件发生数与上年相比下降45%,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受灾面积分别下降56%和74%,违章木材运输案件下降22%,全年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乱砍滥伐森林案件,农村社会秩序井然,干群关系融洽,林改对建设和谐平安江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林业管理体制得到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省除个别地方外,县级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6个设区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实行高配,绝大多数县森林公安局长进了同级林业局领导班子,森林派出所统一升格为副科级;860多个乡镇林业站实行县林业局垂直管理;9个设区市林业公司更名为森工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450个森工企业中有304个完成了改制,改制面达67.6%,2.96万名职工通过置换身份得到妥善安置;全省林业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林改共分流人员1821人,清退借用人员411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林改配套改革的要求,剥离了林业主管部门的部分职能,组建了一批森林资产评估、木材检量等中介服务组织;全省已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13个,另有9个正在建设之中;引导各地组建了1584个林农协会和林业合作组织;全省7个试点县市的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全面启动,已办理林权证抵押贷款240宗,面积3.36万亩,贷款金额2805万元。通过林改结束了林业部门长期依靠规费供养的历史,管理体制得到理顺,管理职能也从过去那种审批收费式的管理转变到执法和服务上来,彻底改变了“林业站就是收费站”、“木材检查站就是罚款站”的不良形象。
  
  四、下一步的配套改革
  
  下一步,江西省将在抓好确权发证扫尾工作的同时,将林改的重点转移到抓各项配套改革上来。总的思路是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抓好“一个中心、六大体系”建设。
  
  1、建立“五统五放”的林业管理体制。一是统一公益林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按照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把生态公益林管严、管好,将商品林放开、放活。二是统一“三防”管理,放活造林营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防乱砍滥伐是政府职能,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三是统一资源流转管理,放活木竹交易。在搞活木竹经营的同时,依法保护好林农的合法权益,防止林农失山失地或者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贱价出让森林资源。四是统一采伐管理,放活社会化服务。将森林资产评估、作业设计、木竹检量、科技服务等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与此同时,坚持和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切实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五是统一林业规划,放活林业投融资。在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放宽林业准入政策,降低投资门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林业。
  
  2、抓好“一个中心、六大体系”建设。“一个中心”,即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要素市场)。这是配套改革的龙头工程,是为林改后林地林权的规范化管理和森林资源流转搭建一个高效服务的平台。目前,有12个县的产权交易中心已经建成开业。按照区域布局的原则,今年底完成30个林业重点县的产权交易中心建设,2007年底实行全省联网交易。“六大体系”,即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备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开放的林业投融资体系、高效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合理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强有力的林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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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及下步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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