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专家共议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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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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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及南方省份林业部门的代表共商集体林产权改革大计。
来自福建、江西、浙江、安徽、湖南、四川等省林业厅和基层林业部门的代表交流了林改的进展和经验,对南方林区主要省份林改战略、路径、主要措施和配套措施、效果进行了系统分析,为国家林业局指导南方林区林权改革提供参考性政策建议。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的负责同志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确保生态受保护两条基本准则,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把握好林权界定、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抓好主体改革、配套改革两项改革。
这位负责人认为,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完善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建设,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设,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林业投融资,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不同区域的林业产业化建设,集体林业经营体制历史沿革及集体林权现状调查分析,建立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等。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代表说,明晰集体林产权是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需要从国民经济全局考虑,把握好集体林产权制度及相关的制度环境。
有代表认为,集体林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权不清,利益分配不明确,林地细碎化以及每个家庭林地面积小、难以实现规模效益,林地流转不规范且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撑,配套改革不到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等。
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林科院、国家林业局经研中心、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学者还探讨了国际林权改革的经验和发展趋势、林权研究理论和实践、林权改革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农村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据了解,去年初,为配合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家林业项目基金会合作,资助了“林业产权变革对反贫困和环境服务影响的研究”项目和“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改革方案”的研究。中国林科院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心和国际农用林业中心组织20多位专家、学者深入林区、农户开展为期1年的调研,听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
来自福建、江西、浙江、安徽、湖南、四川等省林业厅和基层林业部门的代表交流了林改的进展和经验,对南方林区主要省份林改战略、路径、主要措施和配套措施、效果进行了系统分析,为国家林业局指导南方林区林权改革提供参考性政策建议。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的负责同志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坚持确保农民得实惠、确保生态受保护两条基本准则,正确处理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把握好林权界定、农民决策两个关键环节,抓好主体改革、配套改革两项改革。
这位负责人认为,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完善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建设,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设,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林业投融资,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不同区域的林业产业化建设,集体林业经营体制历史沿革及集体林权现状调查分析,建立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等。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代表说,明晰集体林产权是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需要从国民经济全局考虑,把握好集体林产权制度及相关的制度环境。
有代表认为,集体林产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权不清,利益分配不明确,林地细碎化以及每个家庭林地面积小、难以实现规模效益,林地流转不规范且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撑,配套改革不到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发育不完善等。
来自联合国粮农组织、中国林科院、国家林业局经研中心、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学者还探讨了国际林权改革的经验和发展趋势、林权研究理论和实践、林权改革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农村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据了解,去年初,为配合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家林业项目基金会合作,资助了“林业产权变革对反贫困和环境服务影响的研究”项目和“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改革方案”的研究。中国林科院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心和国际农用林业中心组织20多位专家、学者深入林区、农户开展为期1年的调研,听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