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规范林权登记工作 7种情况不予登记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7-03-06 00:00 信息来源: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7种情况林权不予登记。
  
  这7种情况主要是:采取转让或互换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方未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采取转包和出租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方和承租方申请登记的;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该承包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请登记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承包后,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受流转方申请登记的;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申请林权登记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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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规范林权登记工作 7种情况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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