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开发成福建林改重头戏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7-04-05 00:00 信息来源:
  福建省经过近几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对商品林管护的积极性,广大林区出现了“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的喜人景象。但是,公益生态林的管护却相对滞后。因此,今年在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重点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并组织300户“森林人家”管活全省4294万亩生态公益林。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福建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省份,山地面积大,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有林业用地面积1.36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4.7%,其中林地面积1.147亿亩,而生态公益林就有4294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0%。
  黄建兴指出,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关系到福建1/3森林资源的保护,关系到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更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发展,从长远看,比商品林发展的意义更重大。但是,由于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机制不够健全,生态公益林可产生的效益尚没有得到开发和利用,导致管护主体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生态公益林也正成为不法分子盗伐的主要目标。因此,如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以及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就成为继续深化林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能够作好这篇文章,全省4294万亩生态公益林将不再是一个“包袱”,而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据了解,针对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福建省林业厅在部署2007年工作时将做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列为今年要做的6篇“文章”之首,并制定具体措施从“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等4个方面完善补偿机制和调动管护主体的积极性。
  黄厅长告诉记者,“落实主体”就是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联户经营、专业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目前已在永泰等8个县市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试点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可以完成并进一步推广,全省争取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落实主体之后必须补偿到位,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要求,最近,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生态公益林补偿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从今年财政增收中安排3115.5万元用于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以拉平省级与国家级补助标准的差距。
  黄厅长强调,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科学利用。生态公益林对林农来说,与商品林的主要区别就是不能通过砍伐直接获得收益,为了增强公益林的自我补偿能力,使管护者增收创收,以提高其管护的积极性,就必须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为此,应根据生态区位状况,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非木质利用。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生态脆弱区外,允许管护主体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景观资源,发展种养业和森林旅游。
  黄厅长还兴致勃勃地告诉记者,福建今年推出的“森林人家”就是以森林生态公益林为背景,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形式。“森林人家”将以森林、乡土文化及绿色农林产品为资源,以林区环境为特色,为城市游客提供健身、休闲、度假、观光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友好型旅游产品,是将第一、第三产业有机结合的新型旅游形式。
  黄厅长介绍说,“森林人家”旅游的总体发展思路是:以森林公园为依托,以设区市所在地及周边区域为发展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大户)投资、职工参与、农户联动”的原则,大力推进“森林人家”旅游建设。远景发展目标是,今年“五一”黄金周前建成福州、泉周、漳州三地“森林人家”示范点,“十一”黄金周前在9个设区市都建成一个示范点,年底前至少建成“森林人家”300户以上。下一步还将会同省旅游局着手制定全省“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发展五年规划,并制定相应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注册“森林人 ”商标及域名,突出特色和品牌的创建。
  
< img src=""/>

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开发成福建林改重头戏

669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