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后非公有林经营技术与配套措施研究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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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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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省尤溪县林业局主持完成的“林权制度改革后非公有林经营技术与配套措施研究”项目,于11月19日在福州通过了福建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鉴定,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
该项目针对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业经营主体变小、产权主体多元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及业主经营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责任等现实问题,以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尤溪为研究对象,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后非公有林经营技术及配套措施系统研究,提供了成熟的非公有林经营关键技术及配套措施,对于解决南方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和充分调动松散林业经营主体的造林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该研究成果首次提出林权制度改革后可供南方非公有林区推广应用的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配套经营模式,为我国南方林权制度改革后形成的分散林业经营主体提供科学的营林模式和技术。在国内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民间护林联防组织建设、森林灾害防御机制、森林保险和农村林业合作组织的建立等方面的系统研究,填补了国内这方面的研究空白,研究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创新性。建立南方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非公有林经营技术及配套措施体系,为解决林改后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好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前林业建设的需要,在全国南方林区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
该项目针对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林业经营主体变小、产权主体多元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及业主经营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责任等现实问题,以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尤溪为研究对象,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后非公有林经营技术及配套措施系统研究,提供了成熟的非公有林经营关键技术及配套措施,对于解决南方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和充分调动松散林业经营主体的造林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该研究成果首次提出林权制度改革后可供南方非公有林区推广应用的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配套经营模式,为我国南方林权制度改革后形成的分散林业经营主体提供科学的营林模式和技术。在国内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民间护林联防组织建设、森林灾害防御机制、森林保险和农村林业合作组织的建立等方面的系统研究,填补了国内这方面的研究空白,研究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创新性。建立南方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非公有林经营技术及配套措施体系,为解决林改后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好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前林业建设的需要,在全国南方林区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