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融部门开办林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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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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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林业厅与农村信用社联社联合下发通知,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通知规定,对申请抵押贷款的抵押物须由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条件的机构进评估,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做好抵押登记工作。贷款期以中期为主,一般为5年。贷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利率上浮幅度内少上浮,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内,已抵押的森林、林木、林地仍由林权权利人经营管理,林业部门加强资源监管。
通知明确,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抵押权人确需采伐的,应优先保证安排采伐。对抵押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的,林业部门应当协助抵押权人管护、转让、拍卖抵押物,抵押物的处置必须在林业服务中心或活立木交易市场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
省农村信用联社副理事长李工说,农村信用社投资林业,既满足新农村建设和林农的生产需要,又满足自身业务发展和拓展新领域的需要,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安徽省于今年初启动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次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辟了林业融资新渠道。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安徽徽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也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额近亿元。
通知规定,对申请抵押贷款的抵押物须由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条件的机构进评估,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做好抵押登记工作。贷款期以中期为主,一般为5年。贷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利率上浮幅度内少上浮,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内,已抵押的森林、林木、林地仍由林权权利人经营管理,林业部门加强资源监管。
通知明确,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抵押权人确需采伐的,应优先保证安排采伐。对抵押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的,林业部门应当协助抵押权人管护、转让、拍卖抵押物,抵押物的处置必须在林业服务中心或活立木交易市场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
省农村信用联社副理事长李工说,农村信用社投资林业,既满足新农村建设和林农的生产需要,又满足自身业务发展和拓展新领域的需要,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安徽省于今年初启动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次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辟了林业融资新渠道。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安徽徽商银行等商业银行也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额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