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解放林业生产力的变革——关注辽宁林权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12-18 00:00 信息来源:
  本来,11月底的辽宁已经进入林业生产的淡季。但是,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摇钱树村,农民杨福利却忙着烘干林蛙。在他家一间屋子里,800余只林蛙正准备出售,价值1万余元。没投入一分钱,仅仅是凭借林权制度改革分得的9500元收益,他今年就新增了20亩林下参种植。前不久,有人出资8万元购买他家30亩地上的林下参,他硬是没卖。老杨说:“林权改革让我心里有了底,发展林下产业的信心足了,再过几年,这些林下参别说买台桑塔纳,就是买台宝马也没问题!”
  
  杨福利只是辽宁林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之一。就在今年的春天,一个以还权于民为中心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举措,一次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伟大变革,在全省各地开展起来。林权制度改革,这个被称为继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之后,农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第二大变革,它的综合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是做1.5亩耕地的文章,还是做15亩林地的文章?
  
  前不久,记者见到了法库县丁家房镇农民宋吉华。谈起林改,他说:“过去,都说是集体的林子,可是村干部手一划拉,就把南山的树林偷偷卖了,老百姓根本就不知情。”
  
  老百姓的语言很生动,在辽宁省东部林区,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
  
  据统计,辽宁省有1.03亿亩林业用地,有林地达8933.9万亩,而集体林地又占86.3%。过去作为集体所有,林权改革严重滞后,导致了一些地区出现了“林权不明,林责不清,林利不公”的问题,严重挫伤了林农积极性,使辽宁省林业发展陷入“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三大困境,严重限制了林业的发展壮大。
  
  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归纳了旧体制下集体林存在的弊端。
  
  弊端之一是集体林成了“干部林”。过去,集体林名为集体,实为乡村干部林。村里的招待费、工资、补助以及村级债务,无不出自于此,村里没钱了,就砍几棵树卖。采伐收入开支全都由村干部说了算,农民得不到,每当村两委班子换届时,集体林处置问题就成了导火索,农民的抵触情绪严重。集体林地蕴含着农民的五内之气,林业产业如何能搞好?
  
  弊端之二是“大户林”。过去,归大户的林子不规范流转,由城里居民、乡村干部亲属暗箱操作买去。很多农民蒙在鼓里,还以为山林是集体的,当知晓林子被偷偷卖掉后,对抗情绪日趋激烈,经常进行偷盗,乱砍滥伐。另一方面,林业经营大户心里不托底,不敢投入,造成经营管理不善,更新改造缓慢,严重影响了林业经济发展,形成了恶性循环。
  
  同时,林业“三定”的遗留问题也要求进行林权改革来解决。上世纪80年代初,在全国实行的“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中,由于有些地方工作不细,造成“有林无证、有证无林”、“责任山无责任”,很多荒山没有实现绿化。
  
  不把林业问题解决了,就只能是孤立地发展县域经济。王文权曾经算了一笔账:全省44个县,有32个分布在山区半山区,其中,10多个就是以林为主。这些地方人均耕地不足1.5亩,却有人均林地15亩。对于这些县来说,是做1.5亩耕地的文章,还是做15亩林地的文章?答案不言自明。
  
  林改到底怎么干,让群众自己说了算
  
  名为“绿色银行”,农民却取不到钱,即使是“摇钱树”也会失色。无论是从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上来讲,还是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来看,林权改革都提上了日程,箭在弦上。
  
  林业发展的需求呼唤着林改,林农致富的渴望期盼着林改。2005年3月1日,全省林改启动大会在本溪市召开。由此,掀开了全省林权改革的大幕。
  
  在辽宁省贫困地区朝阳市,林权改革被简称为“包、送、补”。“包”,就是对立地条件好的山林地块实行流转承包,村民均利。“送”,就是对条件差的高山、远山、劣质林地,无偿确权给承包者。“补”,就是对无偿使用农民也不愿意包的地块,拿出部分林改资金进行补贴,并将目前各级有资金投入的项目集中向这些地方倾斜,鼓励农民承包,确保绿化进程。据不完全统计,朝阳全市在改革中预计收入林木、林地价款5亿元左右,届时将一次性投入到造林绿化中去,这相当于过去15年投入的总和。
  
  在东部山区,本溪市将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林地经济和加强资源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实行“县区直接领导,乡(镇)、村直接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林业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今年7月,本溪全市产权制度改革面积完成一半还多,广大农民参与率达到99%。
  
  据介绍,辽宁省在推进林改中采取因地制宜、因林制宜的办法。对辽东山区立地条件好的山林实行流转承包,实现均利;对辽西立地条件差的高山、远山、劣质林地实行无偿承包;对无偿承包农民也不愿意包的地块,可从这次林改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补贴,并将有资金投入的项目向这些地方倾斜,鼓励农民承包经营;根据中部平原地区以农业为主,对林业依赖程度低的特点,则实行竞价拍卖,优先本集体经济内部成员的办法进行。从目前林改发展情况来看,辽宁省东、中、西部都已经探索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模式。全省各地正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有序、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林改的春风已经吹遍辽宁农村大地。
  
  对此,王文权归纳总结为:“能均山的均山,能均林的均林,不能均山均林的均利。”改革坚持了“因林因地制宜,因村因组施策”的方针,全省各个村的林改方案都不尽相同,到底怎么干,让群众自己说了算。
  
  改革不仅仅唤醒了沉睡的山林,更重要的是唤醒了广大农民依靠山林致富的信心
  
  山还是那座山,林还是那些林,改前改后却是两重天。仅仅一年时间,辽宁省的林改初战告捷,林权到手的林农们,做大、做足山“文章”,终于唤醒了沉睡百年的大山。
  
  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到本溪调研林改情况。在山头上,隔几百米就能见到一个孩子看林。仔细一问,原来正是春耕大忙时节,大人们都去种地,便让孩子上山看护自家的林子,以免失火被盗。
  
  林权改革改变了农民对林业的关注度。走遍辽东山区,冬季农民坐在炕上扯闲篇的少了。桓仁满族自治县铧来镇川里村以前晚上大家没事干,大人小孩聚在一起打麻将。现在,大家也聚在一起,不过话题却围绕林子展开,大家能为了林子下发展什么项目戗戗一宿。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不仅仅唤醒了沉睡的山林,更重要的是唤醒了广大农民依靠山林致富的信心。在辽西北的彰武县,丰田乡杏山村农民岳景祥告诉记者,林权改革前,村里上世纪60年代栽植的小青杨由于干旱成了“小老树”又不能砍伐,既见不到生态效益又见不到经济效益,今年3月林改在该村一试点,残次林几乎全部都更新了。
  
  林权改革还使广大农民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集体林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落实到户后,在农民身上发生了由过去“要我栽树”到现在“我要栽树”的变化。在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过去每年春季植树造林仅仅3000余亩,林权改革后,农民们的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干了多年林业工作的镇林改办负责人史永旭也大吃一惊,统计了一下今年的植树造林数字,历史性地达到6000亩!仅仅一年时间,造林亩数就翻了一番。
  
  林改更使农民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彰武县丰田乡乡长贾振海对记者说,他们的林改方案要经过村民代表反复讨论和磋商,然后经过2/3以上村民同意才开始实施。整个林改过程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受到充分的尊重,同时,林改成了农民民主法制意识迅速提高的载体。
  
  其实,林改还有一个看不见的效应,那就是有利于基层政权建设。林改后,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普遍增强。过去,村集体开支把眼睛都盯在砍树上,财务状况越来越差,更影响了生态环境。现如今,每亩3至6角的林地使用费,成为村里经常性的收入。基层矛盾减少了,基层政权巩固了。
  
  林改之初,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还有些担忧,担心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复杂情况,因此省林业厅专门组织编撰了《林改政策一百问》。然而,一年下来,当看到没有因为林改引起一个逐级上访和乱砍滥伐事件时,王文权松了口气:“把问题放在屋里想,太多了;把问题交给农民,解决了。”
  
  当然,林权改革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林业产业的综合效益。本溪市林业局局长王克明告诉记者一组数字:拿林业总产值来讲,全市林权改革之前的2004年为31亿元,改革之后的2005年为4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改革前为2119元,改革后为2367元。全市林业投入在去年1.56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大幅度增长,达到3亿元。目前,本溪市1/3以上的林改村都发展了林地经济,以红松为主的干坚果,以林下参、细辛、五味子为主的中药材,以刺龙芽、大叶芹为主的山野菜,各家各户都红红火火。仅仅以种红松为例,一个松塔1元钱,一棵树20个松塔,一亩地50棵树,仅此一项收入1000元。据统计,林权改革之后,全省新发展的林地经济作物近百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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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解放林业生产力的变革——关注辽宁林权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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