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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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5-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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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意义深远。为切实抓好淮南市的林权改革工作,早在年初的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后,淮南市在抓好冬春植树造林的同时,深入县区乡村就如何推进淮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于3月初提出了淮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讨论稿)下发县区讨论。4月25日安徽省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结束后,淮南市林业局就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4月30日,淮南市林业局又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省委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淮南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5月8日,市林业局再次召开各县区林业(农林)局长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并就如何贯彻全省会议部署和落实省委1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淮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更为广泛的研讨,并要求各县区不等不靠,认真结合各地实地情况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省委11号文件精神。
5月21-22日,淮南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全省林权改革会议精神贯彻意见的汇报,并提出三条贯彻意见:1、成立组织。成立由副市长李忠同志任组长,市宣传、林业、农业、财政、法制、人事、工商、国土、交通、水利等单位及各县区分管同志为成员的淮南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统一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2、出台文件。结合淮南实际,制定《淮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以指导淮南市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3、召开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在六月上旬召开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淮南市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5月21-22日,淮南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全省林权改革会议精神贯彻意见的汇报,并提出三条贯彻意见:1、成立组织。成立由副市长李忠同志任组长,市宣传、林业、农业、财政、法制、人事、工商、国土、交通、水利等单位及各县区分管同志为成员的淮南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统一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2、出台文件。结合淮南实际,制定《淮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以指导淮南市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3、召开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在六月上旬召开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淮南市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