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变革起于青萍之末 ——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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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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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伟大的变革,肇始于福建,正在向全国推广——这就是被誉为第二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那么,这场变革,是如何发端,如何进展,又是如何给林农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的?让我们聚焦被誉为林改“小岗村”的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
嬗变
洪田村,隶属永安市洪田镇,是福建省中部山区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有3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235户人家,877人。与山区许多村庄一样,这里山多田少。在23,218亩土地中,耕地1017亩,山地却占了18,908亩。
由于洪田村是山区,多少年来贫穷如影随形。虽然改革开放使村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贫穷仍是这里的主基调。
早在1984年,洪田村就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的办法开展了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山林按人口折股到户。但是,这次改革没有在产权制度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这种按当时户数的30%~40%投标承包所带来的弊端日益凸现。一是承包户为了争得山场超低价竞标获得管护权,最低的每亩林地仅要2分钱的管护工资。他们既未尽到管护义务和责任,也不履行合同,到主伐时减产赔不起,增产或超产却要分大头,损害了集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二是产权不明晰,山林虽然已经折股到户,但各家各户却不知道自己的那些股落在哪块山场哪个地块,林农对山林既无直接的收益权也没有处置权。三是少数人有责任山,多数人没有责任山,造成大多数人的利益被少数人占有,显失公平。
在木材价格低、林业税费重的时候,卖木材没有什么利润,还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木材价格的走高和林业税费的减低,经营林木有利可图时,矛盾便显现出来。一些村民不满现状,便进山砍树。上个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1997年间,洪田村乱砍滥伐十分严重。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和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赖兰亭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期,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黑上山去砍树。很快,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要想成为万元户,赶快上山去砍树”,成为当时村风民风的真实写照。
村民盗伐林木,苦了村干部。他们白天晚上满山巡查抓盗伐的人,一个个疲惫不堪。眼看着一座座山头被砍光,村民的怨气越来越大:砍树的被抓住,怨村干部;没砍树的认为不公平,怨村干部;村干部的老婆看着丈夫整天往山坳树丛里跑,尽干得罪人的事,也怨自己的丈夫。
森林资源再破坏下去,无论从生态的角度,还是从生产的角度看,都会断了子孙的活路呀!多少个不眠之夜,邓文山和赖兰亭聚在一起苦苦探索解决的办法。
乱砍滥伐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制止不住?其实原因十分浅显,那就是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如果把山地林木分到各家各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这山地林地能不能也像耕地一样分给林农?这样的事,当时没有政策依据。邓文山他们就去上级部门咨询。“现在不好下文件支持,不过可以试一试!”镇里和林业部门都这么表态。
思来想去,权衡再三,邓文山他们渐渐达成了共识。小平同志不是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吗?既然耕地可以分到户,山林为什么就不能分?出以公心,办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群众的事,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再说,“大不了村干部不当!”
于是,从1998年5月开始,林改在洪田村酝酿。从5月到9月的125天时间内,这个村先后20多次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小组会、老农代表会、重点承包户会、村民代表会进行讨论。
因为分山分林到户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人的立场、看法不一样,无法统一。村两委最后决定: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到镇里的一个会议室开会,决心要讨论个结果出来。
9月27日至29日,会议整整开了两天。会议室里汗味烟味弥漫,人们争得脸红脖子粗。此时,村书记邓文山叫人从会议记录本上扯下几张小纸条,给在场的每个人发一张,说:“这样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不是办法,我看这样办,你们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最后少数服从多数,按大多数意见办。”与会人员26人,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21人写“同”,6人写“不”。时间定格在9月29日下午5时30分。“分山到户”的决议,就这样诞生了。
分山
分山比分田复杂得多:山有肥瘦,林有好坏,地形地貌殊异。上级没有红头文件,四周没有可以借鉴的样板。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洪田村发挥全体村民的聪明才智,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不断完善,终于定出了一套办法。
第一步,分山到户的前提是必须将集体山林全部收回。因为仔细分析后,那些不同意分山的,主要有两种人。一是“浑水摸鱼”的人,想乱中砍树发财,这部分人理由站不住脚。二是一些原承包户确实在管护上下了功夫,林子保护好,平调回村他们不甘心。村里决定,对那些管护得好的山林,按照质量好坏每亩一次性付给0.5元至1元不等作为补偿,提前终止原合同。同时,原有承包了林子的村干部无条件退出。
第二步,在统一了全体村民意志后,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一个20多人的评估小组,在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对全村的林地一片片认真调查估价,彻底摸清了资源家底。
第三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再进行分山到户。分配的原则是,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的合法人口进行均分。经过全体村民代表的充分讨论确定,在册合法人员是指:成年村民,经民政或计生部门批准抱养、生育的孩子,本村籍服兵役的青年,大中专在校学生,劳动教养和劳改服刑人员。农民嫁居民或居民嫁农民和因国道建设征地迁出本村的不分。测算的结果是,每人分得山地6.2亩,木材蓄积量16立方米。考虑到以户为单位不利于山林经营管护,最后确定实行联户经营。具体分法是:
首先,把全村有分配资格的总人口平均分为三大片群。然后,将每个片群分成两个队,每个队又分成两个组,其中的4个组再划分为两个小组,最终全村形成16个经营小组。小组成员实行自由组合。将全村山林按照好、中、差均匀搭配,最后通过“抓阄”的办法确定各自所有的山林,分别与洪田村委会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在把商品林分山到户的同时,洪田村把生态公益林以捆绑的形式,落实到承包户或联户管护,管护工资也分给承包者。如果发现生态公益林被砍,不仅管护工资要追回,而且还要“砍一罚十”,即生态公益林被盗伐1立方米,要从所承包的商品林中罚缴10立方米。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个村针对如何兼顾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如何处理因为人口增减带来的利益不平衡这两个难题,也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达成集体留成有利于办公益事业的共识后,制定了利益分配机制,明确了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分配比例:分山到户的林木主伐时,原有材积的70%归承包户或联户,30%上缴村集体所有;新增材积的80%归承包户或联户,20%上缴村集体所有。这样,村集体收益有了稳定的保障,村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得到充分发挥。
针对分山后农户因人口增减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调整:村里每5年分红一次,分红的钱由两个部分集成,即分到山林的每人平均出1小份,集体视村财多寡出1大份,然后根据现实的人口数字平均分配。按这样的分配法,人口增加了的,虽然分不到山林,但是可以从货币分红中得到一些补偿;人口减少了的,虽然以前分得的山林不动,但是货币分红相应减少。
在实践中,洪田村依靠群众的智慧,创造出许多好经验,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例如,山场那么大,实行山林联户经营,怎样辨别轮值的护林员是否尽责到位呢?村民们向记者介绍:“我们‘挂牌上岗’。”牌子上写着姓名日期,约定了护林员“到岗”后,挂在某一株标志性的树上,再把前一天护林员挂的牌子换下来。这么做的效果很明显,因为山场没有巡查完,到不了那株标志性的树下。
巨变
林改十年,给洪田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造林,一锄头一个坑,树活不活听天由命。现在不同了,这山这林子都是自己的,挖大坑,下基肥,我们讲科学着呢。”村民们乐呵呵地说。
“过去火烧山,喇叭筒喊裂了,哨子吹爆了都没人理,现在林子一有火情,不到一个时辰,山上救火的就有百把人。因为山林连成片,不互帮互助,烧到自己的怎么办?”村干部笑嘻嘻地说。
产权明晰,群众有劲。林改以来,全村造林更新面积达2979亩,森林总蓄积量从10.2万立方米增加到11.8万立方米,增长了23%。为了保护自己的山林,村民们夜以继日巡山护林。林改以来,全村没有发生一起盗伐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资源的增加,促进了木竹加工业发展。洪田村这几年木竹加工企业增至16家,其中木竹规模加工企业5家,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30多人。
下田的下田,上山的上山,上班的上班,村民们忙起来了。过去,不少村民农闲时无所事事,集聚在村委会边的小卖部闲谈、打麻将、摔纸牌,如今大家心思都在生产上,打架斗殴、赌博等基本消失,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由于改革兼顾集体的分配原则,洪田村村财有了保障。2006年村财收入40.7万元。有钱就好办事。近两年来,全村共投入20万元对自然村公路实施水泥路面硬化,完成了村与组、组与组之间的路网建设。全村建沼气池130口,占农户总数55%。今年全村拟投资40万元,建路灯4公里,改造水渠5公里。此外,村里建立起农村医疗养老制度,按月给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村里还建起图书室、宣教中心、老年协会、农民夜校、治安联防队,组建了秧歌队、龙灯队、门球队、篮球队、民俗民乐队等,丰富农民文体生活。
林改,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2006年,洪田村人均纯收入5800元,其中林业收入占了3000元以上。
说起生活的变化,洪田村的父老们笑逐颜开:
“过去吃顿肉不容易,现在天天可以吃鱼吃肉!”
“过去买辆自行车不容易,现在村里普及了摩托车不说,小车和农用车已经有了38辆!”
“过去娶个媳妇不容易,现在城里姑娘愿意嫁到我们洪田来!”
“过去买台电视不容易,现在一些村民家里已经有了电脑!”
记者在洪田村采访,随处可见农户盖的新房,三层四层五层楼的都有,绿顶红墙,漂亮抢眼。现在,洪田村60%以上的农户建了新房,还没有建的也大多打了新房基础。由于建新房的村民多,洪田村规划建设了5个新村点。
在村民黎昌泉家,43岁的他告诉记者,这座三层半的楼房是今年新盖的,每层130平方米,总共近450平方米。楼顶上装有太阳能,地下建有沼气池,总造价30多万元。现在,家里有两台摩托车,一辆农用车,电脑、电话等一应俱全。
记者问他:“这一切与林改有关联吗?”他说:“正是因为有了林改,才有了我家现在的幸福生活。林改后两年,我家五口人就从本组的主伐和间伐收益中分得了近3万元的收入,以后每年都有几千元的林业收入。我们用这笔钱,购置了采沙船,买了运输农用车,日子才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没有林改,哪有我们今天?”
从黎昌泉家出来,正巧遇到了他的父亲黎吉维。听明了我们的采访意图后,这位75岁的老人乐开了花。他说:“林改好啊,改到了我们农民的心坎上了。我家三个儿子,现在个个都有这样的楼房。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活到这把年纪,还会过上这么好的日子,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党的好政策啊……”
短评:记住他们的历史贡献
发轫于福建的林权制度改革,从明晰产权入手,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这是一次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在进程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是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完善的。只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点全面推进,以全面解放和发展整个农村生产力,才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正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的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对中国林业、中国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都有深远影响的深刻变革。其作用、意义和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洪田村敢为人先,勇于探索,于1998年就开始了林权制度改革,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山区林区特点的发展路子,为后来的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榜样。不仅于此,早在10年前,他们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产权的核心价值,巧妙地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并在诸如抵押贷款、资源管护、产业发展、科技支持等配套改革方面摸索出了很多办法,为后来深化配套改革也作出了贡献。
27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在“包产到户”协议上按下了历史性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事隔17年后,洪田村的26位汉子,写下了中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开端曲,其作用与价值更加不可低估……
全国林改始于福建,福建林改始于洪田。这就是洪田村的历史贡献。让我们记住洪田。
那么,这场变革,是如何发端,如何进展,又是如何给林农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的?让我们聚焦被誉为林改“小岗村”的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
嬗变
洪田村,隶属永安市洪田镇,是福建省中部山区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有3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235户人家,877人。与山区许多村庄一样,这里山多田少。在23,218亩土地中,耕地1017亩,山地却占了18,908亩。
由于洪田村是山区,多少年来贫穷如影随形。虽然改革开放使村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贫穷仍是这里的主基调。
早在1984年,洪田村就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折股联营、经营承包”的办法开展了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山林按人口折股到户。但是,这次改革没有在产权制度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这种按当时户数的30%~40%投标承包所带来的弊端日益凸现。一是承包户为了争得山场超低价竞标获得管护权,最低的每亩林地仅要2分钱的管护工资。他们既未尽到管护义务和责任,也不履行合同,到主伐时减产赔不起,增产或超产却要分大头,损害了集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二是产权不明晰,山林虽然已经折股到户,但各家各户却不知道自己的那些股落在哪块山场哪个地块,林农对山林既无直接的收益权也没有处置权。三是少数人有责任山,多数人没有责任山,造成大多数人的利益被少数人占有,显失公平。
在木材价格低、林业税费重的时候,卖木材没有什么利润,还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木材价格的走高和林业税费的减低,经营林木有利可图时,矛盾便显现出来。一些村民不满现状,便进山砍树。上个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1997年间,洪田村乱砍滥伐十分严重。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和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赖兰亭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期,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黑上山去砍树。很快,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要想成为万元户,赶快上山去砍树”,成为当时村风民风的真实写照。
村民盗伐林木,苦了村干部。他们白天晚上满山巡查抓盗伐的人,一个个疲惫不堪。眼看着一座座山头被砍光,村民的怨气越来越大:砍树的被抓住,怨村干部;没砍树的认为不公平,怨村干部;村干部的老婆看着丈夫整天往山坳树丛里跑,尽干得罪人的事,也怨自己的丈夫。
森林资源再破坏下去,无论从生态的角度,还是从生产的角度看,都会断了子孙的活路呀!多少个不眠之夜,邓文山和赖兰亭聚在一起苦苦探索解决的办法。
乱砍滥伐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制止不住?其实原因十分浅显,那就是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如果把山地林木分到各家各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这山地林地能不能也像耕地一样分给林农?这样的事,当时没有政策依据。邓文山他们就去上级部门咨询。“现在不好下文件支持,不过可以试一试!”镇里和林业部门都这么表态。
思来想去,权衡再三,邓文山他们渐渐达成了共识。小平同志不是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吗?既然耕地可以分到户,山林为什么就不能分?出以公心,办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群众的事,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再说,“大不了村干部不当!”
于是,从1998年5月开始,林改在洪田村酝酿。从5月到9月的125天时间内,这个村先后20多次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小组会、老农代表会、重点承包户会、村民代表会进行讨论。
因为分山分林到户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各人的立场、看法不一样,无法统一。村两委最后决定: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到镇里的一个会议室开会,决心要讨论个结果出来。
9月27日至29日,会议整整开了两天。会议室里汗味烟味弥漫,人们争得脸红脖子粗。此时,村书记邓文山叫人从会议记录本上扯下几张小纸条,给在场的每个人发一张,说:“这样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不是办法,我看这样办,你们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最后少数服从多数,按大多数意见办。”与会人员26人,无记名投票的结果是:21人写“同”,6人写“不”。时间定格在9月29日下午5时30分。“分山到户”的决议,就这样诞生了。
分山
分山比分田复杂得多:山有肥瘦,林有好坏,地形地貌殊异。上级没有红头文件,四周没有可以借鉴的样板。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洪田村发挥全体村民的聪明才智,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不断完善,终于定出了一套办法。
第一步,分山到户的前提是必须将集体山林全部收回。因为仔细分析后,那些不同意分山的,主要有两种人。一是“浑水摸鱼”的人,想乱中砍树发财,这部分人理由站不住脚。二是一些原承包户确实在管护上下了功夫,林子保护好,平调回村他们不甘心。村里决定,对那些管护得好的山林,按照质量好坏每亩一次性付给0.5元至1元不等作为补偿,提前终止原合同。同时,原有承包了林子的村干部无条件退出。
第二步,在统一了全体村民意志后,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一个20多人的评估小组,在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对全村的林地一片片认真调查估价,彻底摸清了资源家底。
第三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再进行分山到户。分配的原则是,按1998年9月30日在册的合法人口进行均分。经过全体村民代表的充分讨论确定,在册合法人员是指:成年村民,经民政或计生部门批准抱养、生育的孩子,本村籍服兵役的青年,大中专在校学生,劳动教养和劳改服刑人员。农民嫁居民或居民嫁农民和因国道建设征地迁出本村的不分。测算的结果是,每人分得山地6.2亩,木材蓄积量16立方米。考虑到以户为单位不利于山林经营管护,最后确定实行联户经营。具体分法是:
首先,把全村有分配资格的总人口平均分为三大片群。然后,将每个片群分成两个队,每个队又分成两个组,其中的4个组再划分为两个小组,最终全村形成16个经营小组。小组成员实行自由组合。将全村山林按照好、中、差均匀搭配,最后通过“抓阄”的办法确定各自所有的山林,分别与洪田村委会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在把商品林分山到户的同时,洪田村把生态公益林以捆绑的形式,落实到承包户或联户管护,管护工资也分给承包者。如果发现生态公益林被砍,不仅管护工资要追回,而且还要“砍一罚十”,即生态公益林被盗伐1立方米,要从所承包的商品林中罚缴10立方米。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个村针对如何兼顾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如何处理因为人口增减带来的利益不平衡这两个难题,也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达成集体留成有利于办公益事业的共识后,制定了利益分配机制,明确了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分配比例:分山到户的林木主伐时,原有材积的70%归承包户或联户,30%上缴村集体所有;新增材积的80%归承包户或联户,20%上缴村集体所有。这样,村集体收益有了稳定的保障,村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得到充分发挥。
针对分山后农户因人口增减所带来的利益不平衡,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调整:村里每5年分红一次,分红的钱由两个部分集成,即分到山林的每人平均出1小份,集体视村财多寡出1大份,然后根据现实的人口数字平均分配。按这样的分配法,人口增加了的,虽然分不到山林,但是可以从货币分红中得到一些补偿;人口减少了的,虽然以前分得的山林不动,但是货币分红相应减少。
在实践中,洪田村依靠群众的智慧,创造出许多好经验,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例如,山场那么大,实行山林联户经营,怎样辨别轮值的护林员是否尽责到位呢?村民们向记者介绍:“我们‘挂牌上岗’。”牌子上写着姓名日期,约定了护林员“到岗”后,挂在某一株标志性的树上,再把前一天护林员挂的牌子换下来。这么做的效果很明显,因为山场没有巡查完,到不了那株标志性的树下。
巨变
林改十年,给洪田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过去造林,一锄头一个坑,树活不活听天由命。现在不同了,这山这林子都是自己的,挖大坑,下基肥,我们讲科学着呢。”村民们乐呵呵地说。
“过去火烧山,喇叭筒喊裂了,哨子吹爆了都没人理,现在林子一有火情,不到一个时辰,山上救火的就有百把人。因为山林连成片,不互帮互助,烧到自己的怎么办?”村干部笑嘻嘻地说。
产权明晰,群众有劲。林改以来,全村造林更新面积达2979亩,森林总蓄积量从10.2万立方米增加到11.8万立方米,增长了23%。为了保护自己的山林,村民们夜以继日巡山护林。林改以来,全村没有发生一起盗伐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资源的增加,促进了木竹加工业发展。洪田村这几年木竹加工企业增至16家,其中木竹规模加工企业5家,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30多人。
下田的下田,上山的上山,上班的上班,村民们忙起来了。过去,不少村民农闲时无所事事,集聚在村委会边的小卖部闲谈、打麻将、摔纸牌,如今大家心思都在生产上,打架斗殴、赌博等基本消失,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由于改革兼顾集体的分配原则,洪田村村财有了保障。2006年村财收入40.7万元。有钱就好办事。近两年来,全村共投入20万元对自然村公路实施水泥路面硬化,完成了村与组、组与组之间的路网建设。全村建沼气池130口,占农户总数55%。今年全村拟投资40万元,建路灯4公里,改造水渠5公里。此外,村里建立起农村医疗养老制度,按月给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村里还建起图书室、宣教中心、老年协会、农民夜校、治安联防队,组建了秧歌队、龙灯队、门球队、篮球队、民俗民乐队等,丰富农民文体生活。
林改,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2006年,洪田村人均纯收入5800元,其中林业收入占了3000元以上。
说起生活的变化,洪田村的父老们笑逐颜开:
“过去吃顿肉不容易,现在天天可以吃鱼吃肉!”
“过去买辆自行车不容易,现在村里普及了摩托车不说,小车和农用车已经有了38辆!”
“过去娶个媳妇不容易,现在城里姑娘愿意嫁到我们洪田来!”
“过去买台电视不容易,现在一些村民家里已经有了电脑!”
记者在洪田村采访,随处可见农户盖的新房,三层四层五层楼的都有,绿顶红墙,漂亮抢眼。现在,洪田村60%以上的农户建了新房,还没有建的也大多打了新房基础。由于建新房的村民多,洪田村规划建设了5个新村点。
在村民黎昌泉家,43岁的他告诉记者,这座三层半的楼房是今年新盖的,每层130平方米,总共近450平方米。楼顶上装有太阳能,地下建有沼气池,总造价30多万元。现在,家里有两台摩托车,一辆农用车,电脑、电话等一应俱全。
记者问他:“这一切与林改有关联吗?”他说:“正是因为有了林改,才有了我家现在的幸福生活。林改后两年,我家五口人就从本组的主伐和间伐收益中分得了近3万元的收入,以后每年都有几千元的林业收入。我们用这笔钱,购置了采沙船,买了运输农用车,日子才一天一天地好起来。没有林改,哪有我们今天?”
从黎昌泉家出来,正巧遇到了他的父亲黎吉维。听明了我们的采访意图后,这位75岁的老人乐开了花。他说:“林改好啊,改到了我们农民的心坎上了。我家三个儿子,现在个个都有这样的楼房。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活到这把年纪,还会过上这么好的日子,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党的好政策啊……”
短评:记住他们的历史贡献
发轫于福建的林权制度改革,从明晰产权入手,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这是一次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在进程上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是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完善的。只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点全面推进,以全面解放和发展整个农村生产力,才能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正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的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对中国林业、中国农村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都有深远影响的深刻变革。其作用、意义和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洪田村敢为人先,勇于探索,于1998年就开始了林权制度改革,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山区林区特点的发展路子,为后来的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和榜样。不仅于此,早在10年前,他们就敏锐地意识到了产权的核心价值,巧妙地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并在诸如抵押贷款、资源管护、产业发展、科技支持等配套改革方面摸索出了很多办法,为后来深化配套改革也作出了贡献。
27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在“包产到户”协议上按下了历史性的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事隔17年后,洪田村的26位汉子,写下了中国林权制度改革的开端曲,其作用与价值更加不可低估……
全国林改始于福建,福建林改始于洪田。这就是洪田村的历史贡献。让我们记住洪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