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改:百姓智慧均山均利(三)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7-09-13 00:0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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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新闻会客厅》
  出场人物:福建省永安市洪田村村支书邓文山、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
  有了林权证,真正放了心
  主持人:在1998年分林到户后,就给大家签了这样一个合同书,它和林权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邓文山:林权证是国家发给我们的,有国徽的。有了林权证,农民才说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才真正放了心。
  主持人:除了盖上了国家林业局的红色章子之外,里边的内容是一脉相承的吗?
  黄建兴:那是一样的。
  洪田村与小岗村改革的三同、三不同
  主持人:您觉得洪田村跟小岗村除了面临的风险不一样,还有什么异同呢?
  黄建兴:小岗村跟洪田村,在改革过程中有许多惊人地相似。第一,同样是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不变的情况下,把经营权交给老百姓,小岗村是家庭联产承包,洪田村就是林地有偿家庭承包。第二,两者都坚持了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统分结合、家庭承包制,小岗村把田地均分,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洪田村就把山均分到户,做到了耕者有其山,其本质共同点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第三,两者同样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把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完整地交给老百姓,交了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洪田村也流传两句话: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正因为主体明确,老百姓积极性调动起来,所以生产力提高了,这就是洪田村和小岗村改革的三个相同之处。
  也有三个不同:一是时间不同,洪田村和小岗村的改革整整差了20年;第二,地点不同,小岗村分的是田,洪田村分的是山,分田没有地面物,只有一片土地分下去,比较简单,山分下去则既要考虑面积,还要考虑价值,所以要评估、搭配,要均等,工作特别细,不能套用分田到户的办法。第三个不同是功能不同,粮食就是商品,而林木是特殊的商品,具有生态性和商品性双重属性,既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生态效益,特别是生态安全。洪田村的林改是把生态保护管理的一些制度跟商品林改革的制度连在一起,形成比较完整的林改制度。
  相信林权证永远不会变
  主持人:今天现场也来了村民黎昌全夫妇,让我们听听洪田村现在实际的情况是怎么样。你们家里也有林权证了吗?
  黎昌全:有。
  主持人:家里有这个证之前和之后变化大不大?
  黎昌全:1998年分山到户后,2000年间伐,砍小根的,留大根的,还有一片是主伐的,我们家收入就有3万多块钱,后来把这3万多块钱拿出来跟人家合股办一个捞沙场和别的生意,又买了一部农用拖拉机,这几年纯收入都在三四万块钱。生活好了,我们新盖了580平方米的四层小楼。洪田村现在盖了很多新房子,新村点就有5个。3个孩子和我老婆都在企业上班。
  主持人:(问黎昌全妻子)现在您为什么会到工厂里去工作呢?比在田里怎么样?比在山上种树怎么样?
  妻子:在工厂里面更好,一个月可以赚1000多块钱,在我们农村就算很多的了。
  主持人:老黎,你担不担心林权证有一天会变?
  黎昌全:我想,这个证应该永远都不会变,这是国家发的证。
  主持人:最后再问一下邓支书,现在林子分下去,村民的日子越过越富裕了,村里的基础建设越来越好,大家的保障也越来越多,您现在的工作是不是就很轻松了?
  邓文山:跟以前比轻松多了。现在的重点工作就是通过林改,推动整个新农村建设。现在,村里布置了5个新村点,180个农户,到明年底,全村70%~80%的农户都可以搬进新房。(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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