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召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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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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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湖北省委、省政府于9月27日在武昌召开了全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省长罗清泉、省委副书记杨松、副省长刘友凡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省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市、州、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业局长。会议由省委副书记杨松主持。
会上,省长罗清泉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就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经费,突出重点,保证质量,规范操作,确保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他强调,各地在林改中一定要坚持确权到户、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实事求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农民涉林负担;要按照乡镇综合改革的思路,同步推进乡镇林业站的改革。京山、公安、通山3县及襄樊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继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之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推进和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务必从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坚定不移地把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今年,6个省级试点县市要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其他县市也要在办好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2008年,各县市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2009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任务,初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会议强调,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办好林权改革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在总结经验,规范程序的基础上逐步铺开;二是要抓好确权到户,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以分山为主,因地制宜,大部分地区要把分山到户作为明晰产权的主要方式;三是要严格登记发证,实行林权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四是要落实配套措施,切实落实“两金”减免政策,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以及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等。五是要加强督办检查,防止出现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及时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确保改革顺利稳妥推进。
省长罗清泉、省委副书记杨松、副省长刘友凡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省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市、州、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业局长。会议由省委副书记杨松主持。
会上,省长罗清泉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就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经费,突出重点,保证质量,规范操作,确保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他强调,各地在林改中一定要坚持确权到户、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实事求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农民涉林负担;要按照乡镇综合改革的思路,同步推进乡镇林业站的改革。京山、公安、通山3县及襄樊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继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之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推进和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务必从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坚定不移地把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今年,6个省级试点县市要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其他县市也要在办好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2008年,各县市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80%以上。2009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任务,初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会议强调,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办好林权改革试点,及时发现问题,在总结经验,规范程序的基础上逐步铺开;二是要抓好确权到户,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以分山为主,因地制宜,大部分地区要把分山到户作为明晰产权的主要方式;三是要严格登记发证,实行林权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四是要落实配套措施,切实落实“两金”减免政策,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以及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等。五是要加强督办检查,防止出现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及时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确保改革顺利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