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林改督办组检查督办荆州市集体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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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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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7日,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余胜伟率省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办组一行检查督办荆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荆州市副市长吴方军陪同督办。
自2月份该市林改工作启动以来,荆州市各县市区按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抓好确权发证,组织检查验收”等步骤稳步推进林改。目前全市完成集体林地确权232.4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77.76%;核发林权证124.1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41.53%。在实施确权发证主体改革的同时,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等配套改革也稳妥推进。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相继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所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安县还编制了全省首部《森林资产评估技术规程和评估标准》;林权融资规模扩大,全市已开展林权抵押贷款5742万元。通过改革,切实减轻了广大林农的负担,全市林业“一金一费”(育林基金和维简费)征收比率从20%降至10%,非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涉林税费项目一律取消。
督办组一行还深入松滋市陈店镇李桥村,查看林改资料,走访部分农户,了解林权证发放情况。督办组要求该市认真执行省委林改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用民主协商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重点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两证”的关系,即土地经营承包证和林权证的关系,科学确认林地性质;二是“两段”的关系,即妥善处理林改前和林改后家庭责任山交纳林地使用费的关系,规范责任山收费;三是“两户”的关系,即零散农户和承包大户的关系,尊重历史,完善合同,维护双方权益;四是“两步”的关系,即确权发证和规范流转的关系,在深化主体改革的同时,推进配套改革。
自2月份该市林改工作启动以来,荆州市各县市区按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抓好确权发证,组织检查验收”等步骤稳步推进林改。目前全市完成集体林地确权232.4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77.76%;核发林权证124.1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41.53%。在实施确权发证主体改革的同时,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等配套改革也稳妥推进。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相继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所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公安县还编制了全省首部《森林资产评估技术规程和评估标准》;林权融资规模扩大,全市已开展林权抵押贷款5742万元。通过改革,切实减轻了广大林农的负担,全市林业“一金一费”(育林基金和维简费)征收比率从20%降至10%,非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涉林税费项目一律取消。
督办组一行还深入松滋市陈店镇李桥村,查看林改资料,走访部分农户,了解林权证发放情况。督办组要求该市认真执行省委林改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用民主协商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重点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两证”的关系,即土地经营承包证和林权证的关系,科学确认林地性质;二是“两段”的关系,即妥善处理林改前和林改后家庭责任山交纳林地使用费的关系,规范责任山收费;三是“两户”的关系,即零散农户和承包大户的关系,尊重历史,完善合同,维护双方权益;四是“两步”的关系,即确权发证和规范流转的关系,在深化主体改革的同时,推进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