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松一家林改前后收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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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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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共村是隶属于福建省永安市上坪乡的山区农村,地理位置偏僻,有7个自然村745人,农民对山林依赖性较强,绝大部分家庭每年经营山林收入占家庭年度总收入一半以上。
村民杨国松家有5口人,他、妻子和儿子都在家务农,此外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和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他家承包的林地有120亩。2003年,老杨领到了林权证,120亩林木的所有权得到了确认,并又获得了30年的林地经营权。2003年以来,他精心经营林地,来自山林的收入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已占到家庭年收入的70%以上。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较之2003年,2006年杨国松经营林地的净收入大幅增加,增加了约4倍多,这主要得益于下面3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毛竹市场价格大幅攀升,以眉径10寸左右的竹材为例,从2003年的5.7元/根增长到2006年的10.4元/根,价格上涨了82.5%,这一项,杨国松增加收入11400元;二是冬笋、春笋产量大幅提升,卖冬笋、春笋收入增加了42270元,除去人工和肥料增加的投入,净收入增加36470元;三是林农税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原来约0.45元/根的木竹农业特产税已经被取消;原来约2.1元/根的育林金、维简金降为0.36元/根,并且不再向林农收取,转为向加工企业收取;加上政府的化肥补贴政策,以上每年使杨国松减轻负担4000多元。具体分析如下: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林改确权发证后,林农对林地就像对耕地一样精耕细作。杨国松也说:“有了林权证后,至少可以再踏踏实实地干上30年,我当然要好好经营。”
2.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成了林农的共识。现在政策稳了,林木价格也一天天看涨,人们都想摸索出个好法子来。杨国松在2003年以后,开始学习政府推广的毛竹现代生产经营新技术,他把自家的120亩林地根据立地条件分为3类,20亩作为高效经营林,50亩作为笋竹两用林,50亩作为竹材林。对高效经营的林地,老杨是下足了心思。他把自来水引上了山,实行竹林喷灌,开沟施肥,疏松土壤后进行稻草覆盖,使用鸡粪和专用肥料拌施;“在每一根竹子上插上标签,像选女婿一样把大、好、壮的笋竹选出来,区别对待”,通过高效经营和增加高效经营面积,每年冬笋、春笋产量都有大幅度提升。杨国松2006年较2003年增加的净收入中,扣除笋类作物隔年才一次大丰收的生长规律作用,运用科技高效经营的贡献率也能达到50%以上。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地和林木的市场价值得到了进一步的释放。可预见,我国林产品短缺的状况不会根本改观,林木需求量十分巨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山地和林木的市场价值得到了充分释放。
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竹山真正成了龙共村村民家里的“绿色银行”。在永安,政府与银行及时联合推出了林权贷款业务。林权证成了农民家里的定期存单,利用林权证抵押进行贷款变得比较方便了,解决了农民融资和林木变现的难题。杨国松通过林权证抵押,获得了5万元的贷款,贷来的钱除用于加大林地经营投入、扩大高效经营面积外,他还计划用这笔钱和村里大伙儿共同投资开发一个小型水电项目。
2003年和2006年杨国松家经营山林收支对比
1.经营林地收入对比
2003年
1.卖毛竹收入13800元 (5.7元/根*20根/亩*120亩)
2.卖冬笋收入6000元 (4.2元/斤*1430斤左右)
3.卖春笋收入1000元 (0.3元/斤*3400斤左右)
收入合计20800元
2006年
1.卖毛竹收入25200元 (10.5元/根*20根/亩*120亩)
2.卖冬笋收入18190元 (4.22元/斤*4310斤左右)
3.卖春笋收入31080元 (0.42元/斤*74000斤)
收入合计74470元
2.经营林地支出和投入对比
2003年
1.林地承包费375元 (多年一起交的,该年度相当于交纳此数)
2.肥料费3000元左右 (4000多元减去政府补贴约1000元)
3.挖笋和施肥等临时工开支1700元 (临时工工资标准当时是20元/人/天)
4.上交税费(共3000多元)
支出合计约8075元
2006年
1.林地使用费300元 (2.5元/亩/年*120亩)
2.肥料费5000元左右 (6000多元减去政府补贴1000多元)
3.挖笋和施肥等临时工开支5500元 (临时工工资标准是50元/人/天)
4.偿还以林权证贷款的利息 (共贷款5万元,该年偿还1700元利息)
支出合计12500元
3.经营林地净收入对比
2003年 约12725元
2006年 61970元
村民杨国松家有5口人,他、妻子和儿子都在家务农,此外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和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他家承包的林地有120亩。2003年,老杨领到了林权证,120亩林木的所有权得到了确认,并又获得了30年的林地经营权。2003年以来,他精心经营林地,来自山林的收入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已占到家庭年收入的70%以上。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较之2003年,2006年杨国松经营林地的净收入大幅增加,增加了约4倍多,这主要得益于下面3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毛竹市场价格大幅攀升,以眉径10寸左右的竹材为例,从2003年的5.7元/根增长到2006年的10.4元/根,价格上涨了82.5%,这一项,杨国松增加收入11400元;二是冬笋、春笋产量大幅提升,卖冬笋、春笋收入增加了42270元,除去人工和肥料增加的投入,净收入增加36470元;三是林农税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原来约0.45元/根的木竹农业特产税已经被取消;原来约2.1元/根的育林金、维简金降为0.36元/根,并且不再向林农收取,转为向加工企业收取;加上政府的化肥补贴政策,以上每年使杨国松减轻负担4000多元。具体分析如下: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林改确权发证后,林农对林地就像对耕地一样精耕细作。杨国松也说:“有了林权证后,至少可以再踏踏实实地干上30年,我当然要好好经营。”
2.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成了林农的共识。现在政策稳了,林木价格也一天天看涨,人们都想摸索出个好法子来。杨国松在2003年以后,开始学习政府推广的毛竹现代生产经营新技术,他把自家的120亩林地根据立地条件分为3类,20亩作为高效经营林,50亩作为笋竹两用林,50亩作为竹材林。对高效经营的林地,老杨是下足了心思。他把自来水引上了山,实行竹林喷灌,开沟施肥,疏松土壤后进行稻草覆盖,使用鸡粪和专用肥料拌施;“在每一根竹子上插上标签,像选女婿一样把大、好、壮的笋竹选出来,区别对待”,通过高效经营和增加高效经营面积,每年冬笋、春笋产量都有大幅度提升。杨国松2006年较2003年增加的净收入中,扣除笋类作物隔年才一次大丰收的生长规律作用,运用科技高效经营的贡献率也能达到50%以上。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地和林木的市场价值得到了进一步的释放。可预见,我国林产品短缺的状况不会根本改观,林木需求量十分巨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山地和林木的市场价值得到了充分释放。
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竹山真正成了龙共村村民家里的“绿色银行”。在永安,政府与银行及时联合推出了林权贷款业务。林权证成了农民家里的定期存单,利用林权证抵押进行贷款变得比较方便了,解决了农民融资和林木变现的难题。杨国松通过林权证抵押,获得了5万元的贷款,贷来的钱除用于加大林地经营投入、扩大高效经营面积外,他还计划用这笔钱和村里大伙儿共同投资开发一个小型水电项目。
2003年和2006年杨国松家经营山林收支对比
1.经营林地收入对比
2003年
1.卖毛竹收入13800元 (5.7元/根*20根/亩*120亩)
2.卖冬笋收入6000元 (4.2元/斤*1430斤左右)
3.卖春笋收入1000元 (0.3元/斤*3400斤左右)
收入合计20800元
2006年
1.卖毛竹收入25200元 (10.5元/根*20根/亩*120亩)
2.卖冬笋收入18190元 (4.22元/斤*4310斤左右)
3.卖春笋收入31080元 (0.42元/斤*74000斤)
收入合计74470元
2.经营林地支出和投入对比
2003年
1.林地承包费375元 (多年一起交的,该年度相当于交纳此数)
2.肥料费3000元左右 (4000多元减去政府补贴约1000元)
3.挖笋和施肥等临时工开支1700元 (临时工工资标准当时是20元/人/天)
4.上交税费(共3000多元)
支出合计约8075元
2006年
1.林地使用费300元 (2.5元/亩/年*120亩)
2.肥料费5000元左右 (6000多元减去政府补贴1000多元)
3.挖笋和施肥等临时工开支5500元 (临时工工资标准是50元/人/天)
4.偿还以林权证贷款的利息 (共贷款5万元,该年偿还1700元利息)
支出合计12500元
3.经营林地净收入对比
2003年 约12725元
2006年 61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