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局调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5-26 00:00 信息来源:
  5月5日至6日,山东省林业局贾崇福局长先后到德州、淄博等地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调研。
  
  5月5日,贾崇福局长来到“全国绿化模范县”齐河县,邀请县、乡镇干部和林农群众进行座谈,并参观考察了齐河县、临邑县农田林网、绿色通道和防沙治沙现场。他指出,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当前,要统筹搞好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主体改革主要是实现林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明晰产权,在此基础上进行林地、林木的确权发证。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林地和林木价值评估,促进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合理流转,鼓励林木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探索林业合作社的有效形式,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在听取齐河县活立木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后,贾崇福指出,建立活立木交易中心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平台,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促进规范运作,通过实践探索,为全省林权改革提供经验、创出路子。
  
  5月6日,贾崇福局长来到刚刚被命名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沂源县调研。在实地考察沂源县荒山绿化现场后,他指出,沂源县从实际出发,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总抓手,坚持以林为主,大力发展林果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打造生态高地,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显著地改善了生态环境,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路子。下一步要抓住林权制度改革这个关键,进一步加快山区绿化进程,提高绿化的质量和效益。要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要落实荒山的经营权,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荒山绿化的积极性。各级林业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逐步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林地效益,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促进林业生产、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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