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允许林权证抵押、参股和出租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7-14 00:00 信息来源:
  盖着大红印章的林权证发放到了农民群众的手中,拿着沉甸甸的林权证,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有些什么打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中山村群众的想法是:以前乱砍滥伐,砍的是集体的,谁也不心疼;现在山林分到了各家各户,就要看紧了,要把自家的树好好管护起来,自己不乱砍,更不能让别人砍。
  “至于对林地进行更新、改造,还没想那么多。”村支书苏家应诚实地说,“一是对政策还有些不大放心,万一花钱种了树,政策又变了呢?二是改造林地需要钱,哪来那么多钱?”
  颁证的时候,有的村民并不很积极,问村主任李中海:“领这个证有啥用啊?”李中海说:“我也不怎么答得上来。”
  云南省是全国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已经颁证完毕,所有有林户都领取了林权证。
  “农民手中的林权证有啥用?这个问题问得好!”在听取群众的心里话之后,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说,“中山村群众的困惑,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课题:在主体改革完成之后,综合配套改革也必须跟上,一定要让农民群众手中的林权证变成能生金生银的‘摇钱树’、‘聚宝盆’。”
  集体林变成“到户林”,是继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根本性变革。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绝不是一“分”了之,解放林业生产力才是最终的目的。据了解,云南省已经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营林、护林和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主要目标,鼓励、扶持、引导老百姓有计划地对低产林进行改造,把经济效益不高的林地改造成为高效益的经济林。
  为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真正成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力武器,白恩培说,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允许农民群众用林权证抵押贷款,允许农民群众一户或联户以林权证入股等方式,引进企业合作开发,发展规模化林业生产。
  “林权证出租、转让、出让的相关办法也正在拟定之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林业厅党组书记白成亮说:“我们还将出台农民林地保险、管护资金补贴、支持林业大户、采伐指标直接到户和公示、鼓励林业加工销售以及保护农民林业经营自主权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走进中山村委会的院子,墙上一行标语就醒目地映入眼帘。白恩培赞许地对村民们说:“你们这两句话讲得虽然朴实,但很好地抓住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我们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改革,使山林也能够像土地一样,真正成为农村老百姓增加收入的又一条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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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允许林权证抵押、参股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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