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后谁来维护“绿色银行”?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7-22 00:00 信息来源:
  福建省三分之一的森林资源是生态公益林,拥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290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2004万亩。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不仅关系我省林业生态体系的建立,更关乎我省生态环境的建设。可是,在采访中,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对这一森林资源的管护产生了担忧。
  管护难。为什么?有关人员分析,首先,没有“主”。林改后,商品林有主了,但生态林基本上还没主,虽然有人在管护,但不是“有主林”,是被动的看护林子,所以个别地方难免出现“蚂蚁搬家”、监守自盗现象。而且,现有的补偿仅作为护林员的管护工资,只有少数人得利,挫伤了村民共同管护积极性,造成少数人管护,多数人观望的局面。其次,反差大。商品林分到户,经营的积极性很高,舍得投入、敢于投入,收益明显提高,特别是随着市场、产业的拉动,价格上升,商品林的效益越来越高;而生态公益林严格保护,只能放在那里,不能砍、不能动,管护补助费用又很低,补偿更说不上。再有,利润高。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林业各种生产要素,林业产业蓬勃发展,产业发展需要大量原料,木材价格一升再升,现在每立方米木材利润平均可达200至300元,受利益驱动,有的人就铤而走险,砍无主的林特别是生态林,个别企业为了生产,也不惜代价,冒着风险,乱收乱购。
  补偿难。一位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省4294万亩生态公益林中,3876万亩属于集体林,这些林木是当地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生态林与商品林经营收入反差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收入。目前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5元/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一、二级为4.5元/亩,三级为3元/亩,而全省商品林林地的租金平均水平已达到8-10元/亩。而且因为没有落实主体,现在的补偿一般只有补到村里,大部分支付管护工资,补到护林员。政府花了钱,群众却感受不到。在群众看来那只是管护补助,而不是补偿,他们要求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落实给林地、林木所有者。
  利用难。生态公益林的出路在利用、希望也在利用。可谁来利用,怎么利用却是难题?虽然我省从2003年林改之初就开始在一些地方开展了生态公益林非木质限制性利用试点,探索生态公益林林下利用和非木质利用的途径。经过3年的试点,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科技投入不足,科技攻关和研究力度不够,技术不成熟,缺乏产业带动,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又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项目极少。
  改革势在必行
  我省商品林主体改革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配套改革。生态公益林管护难问题,促使我省加快了生态公益林的改革步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也成为我省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去年末,省林业厅还专门组织召开了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研讨会。
  生态林改革该怎么改?省林业厅的有关人士介绍,“落实主体、维护权益、积极保护、科学利用”是生态林改革的原则。但生态林改革同商品林的改革,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商品林落实经营主体,生态林落实管护主体。
  商品林林改后,林权所有者拥有对其林木的所有权,而生态林改革,管护主体不拥有现有林木的所有权(补植的珍稀树木和非木质利用例外)。商品林在森林法许可下,它有完整的经营权,而且要尽可能放活,而生态林只有限制性的经营权,就是进行非木质利用和限制性的抚育更新采伐经营权。商品林林改是落实处置权,不仅包括采伐上的自主权,而且还可以抵押,可以贷款、流转等,而生态林只有许可性处置权,林木林地所有权不能流转;在采伐上是严格限制的,只能按分区分类管理要求和有关程序严格审批。商品林要尽可能做到我砍能够我卖,我卖能够我得,完全经营自主,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而生态林只能通过补偿、补助、非木质利用等方式获取一定的收益,收益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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