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8-01 00:00 信息来源:
   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支持下,2005年3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辽宁省进行试点工作,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将林改工作抓好做实,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在主体改革全面推开后,辽宁省积极开展了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先行确定试点单位4个县(市),现已扩大到了18个县(市)。
  
  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组织林农成立专业协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组建药材协会、人参协会、林蛙协会、板栗协会、育苗协会等140多个。二是积极引导新型林业合作经营组织建设。面对林改后林农分散经营不利于形成规模优势的状况,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家庭合作林场等形式,组建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组织,解决了采伐限额审批、森林经营作业、产业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据丹东、抚顺、本溪、铁岭、朝阳等五个市统计,已组建了190个林业合作经营组织。三是加强了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目前辽宁省已组建并投入使用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8个,还有一批正在筹建。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开设了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林木交易、林业法律咨询与科技服务等“中心”、以及林业行政综合管理和林权抵押贷款“窗口”,规范了森林资源流转,为林农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开展了以林抵押贷款试点。丹东、本溪和抚顺市先后开展了以林抵押贷款试点。目前11个市的大部分县区农村信用社与林业部门合作,为获得林权证的农民小额抵押贷款达1.5亿多元。五是编制村级森林经营方案。针对林改后的新形势,辽宁省积极开展了编制村级森林经营方案工作。在抚顺市重点抓了100个示范村,公开、透明地分配采伐限额,实施科学合理的营林措施和经济效益较高的产业开发项目,在提高森林质量、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科学合理的利用森林和开发林地,增加林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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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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