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局到钟祥市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8-28 00:00 信息来源:
  8月19至20日,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新水到钟祥调研林改工作,先后与村干部进行了座谈,走访了部分农户,参观了钟祥市林业要素市场、罗汉寺万亩花卉苗木园区,听取了钟祥市林改办主任、林业局局长方琦关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李新水一行认为钟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力度大,工作抓得实,效果很明显。具体表现为六个“重”字:认识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派出重兵;采取重招,取得重效。他对钟祥市结合市情采取的三种林改基本方法即一步到位法、避难就易法、基本稳定法和“六到位”的工作标准给予高度评价。对钟祥市林改工作确权完成40%、发证完成近30%的进度感到基本满意。
  对下步林改工作,李新水要求加快进度,规范程序,保证质量。他指出:钟祥市目前还有100多万亩林地尚未确权到户,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进度,做到进度服从质量,但必须确保按照省里要求在年内确权达到80%以上。对钟祥市下一段林改工作李新水一行提出了三条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一是要学习文件,统一认识。李新水指出中央10号文件的出台,使林改政策更明朗,要求更明确,目标更明晰,一定要加大对10号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
  二是要把握关键,抓好重点。林改工作要始终坚持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区创和谐“三个目标”;处理好农户与集体的利益分配关系(让农民得大头)、确权到户与流转经营的关系(不能以流转代替确权)、管理与放活“三个关系”;抓明晰产权、外业勘界、确权发证“三个环节”;落实经营主体改革、配套改革、联动改革“三项改革”。
  三是要研究问题,不断完善。对集体林地承包年限问题,要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工作的延续性,中央文件出台以前已经完成林改任务的地方,要维持不变;中央10号文件出台后,根据大多数群众意愿,承包年限可以延长至70年;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留部分集体经营林地的问题,李新水指出,留与不留要尊重民意,留多留少要因地制宜。对林业“两金”减半征收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省委文件精神。
  李新水对钟祥市提出的要求和建议都一一给予了答复。关于张集镇与随州市山林权属争议问题,将向省政府、省林业局及时汇报,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省林业局协调、相关部门和两地政府参与,协调处理。关于对林改经费问题,答复将在近期解决第二批林改工作经费。关于矿山植被恢复、低产林改造等项目,将尽力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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