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赞皇县大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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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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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赞皇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全县林改工作明晰林地产权72万亩,占任务的91.2%,190个村完成文字、电子文档的建立,现全面进入发证阶段,已发放林权证17600余本。
一、坚持三项原则,确保林权制度改革起好步。一是尊重历史的原则。赞皇县是全山区县、林业大县,山场面积达150多万亩。林业政策从80年代初的“三定”到80年代末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再到现在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变化较大。为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维护好群众林业“三定”及“三定”以来已明确的林地所有权。二是阳光操作原则。公开才能保证公平和公正。林改工作中,切实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阳光操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稳定第一原则。严格落实林业政策,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坚持稳定第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尊重民意,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先给群众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到四个到位,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摸底调查到位。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关键一步。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村分别召开两委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老干部座谈会,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各村的林业现状。村干部负责逐户登记,最后各包村干部、村支书签字报乡人民政府。经乡审查核实后,各村进行公示,确保林改不漏一个户,不漏一块地。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先后召开30多次会议,围绕林改政策、实施步骤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各乡镇业务骨干3000名。各村发放标语5000多条,明白纸20000余份,宣传册4000本,横幅300条,简报15期,利用广播反复宣传,深入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聚焦》栏目,对全县林改情况进行30天不间断宣传报道,营造出浓厚的林改工作氛围。三是纠纷调处到位。建立林改纠纷调解机制,对在林改中排查出来的林地纠纷,抽调专门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处理。召开8次林改调处会、3次现场会,各乡镇调处林权纠纷共计82起。四是林权勘验到位。发挥各村对本村地理位置熟悉的优势,各村成立实地勘验工作小组,选出一批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勘验队伍,结合县、乡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测,逐块认真测量绘图,确保数字准确。
三、几点启示
第一,加强领导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赞皇县将林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调度工作。各乡严格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制,把林改作为考核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增强了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第二,明晰产权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林业产权关系不清,已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加快林业发展,必须明晰林业产权,明确林业经营的权责利关系。在林改工作中,赞皇县从明晰林业产权入手,抓住林业产权这个“牛鼻子”,牵住整个林业改革的“牛身子”,确保了林改工作的快速推进。
第三,依靠群众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该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村级改革方案、招投标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切实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出现疑难问题,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吸引了群众参与林改,保证了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林改质 。
第四,因地制宜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林改中,本着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根据村情、林情,做到一村一策,一山一策。对林业“三定”时平均下放的自留山,群众无争议的,一律换发新的林权证;对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合同完善、程序合理的,予以登记发证;对村集体所留的大面积远山实行“均股”的方法;对部分村集体所留的近山,根据群众的意愿,实行“均股”或“均利”的办法,实现“耕者有其山”,达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
第五,登记发证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后盾。把开展林权登记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作为检验林改完成的主要标志,及时对权属明晰的林地林木进行林权登记、核(换)发林权证,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林权证到户后,农民更加爱惜自己的山林,自觉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营林造林的积极性普遍提高。登记发证,维护了林业经营者的权益,坚定了群众的信心,保障了林改工作成效。
一、坚持三项原则,确保林权制度改革起好步。一是尊重历史的原则。赞皇县是全山区县、林业大县,山场面积达150多万亩。林业政策从80年代初的“三定”到80年代末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再到现在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变化较大。为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维护好群众林业“三定”及“三定”以来已明确的林地所有权。二是阳光操作原则。公开才能保证公平和公正。林改工作中,切实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阳光操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稳定第一原则。严格落实林业政策,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坚持稳定第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尊重民意,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先给群众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做到四个到位,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摸底调查到位。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关键一步。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村分别召开两委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老干部座谈会,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各村的林业现状。村干部负责逐户登记,最后各包村干部、村支书签字报乡人民政府。经乡审查核实后,各村进行公示,确保林改不漏一个户,不漏一块地。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先后召开30多次会议,围绕林改政策、实施步骤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各乡镇业务骨干3000名。各村发放标语5000多条,明白纸20000余份,宣传册4000本,横幅300条,简报15期,利用广播反复宣传,深入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聚焦》栏目,对全县林改情况进行30天不间断宣传报道,营造出浓厚的林改工作氛围。三是纠纷调处到位。建立林改纠纷调解机制,对在林改中排查出来的林地纠纷,抽调专门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处理。召开8次林改调处会、3次现场会,各乡镇调处林权纠纷共计82起。四是林权勘验到位。发挥各村对本村地理位置熟悉的优势,各村成立实地勘验工作小组,选出一批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勘验队伍,结合县、乡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测,逐块认真测量绘图,确保数字准确。
三、几点启示
第一,加强领导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赞皇县将林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调度工作。各乡严格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制,把林改作为考核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增强了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第二,明晰产权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林业产权关系不清,已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加快林业发展,必须明晰林业产权,明确林业经营的权责利关系。在林改工作中,赞皇县从明晰林业产权入手,抓住林业产权这个“牛鼻子”,牵住整个林业改革的“牛身子”,确保了林改工作的快速推进。
第三,依靠群众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该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村级改革方案、招投标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重大改革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切实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做到改革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出现疑难问题,依靠群众解决问题,吸引了群众参与林改,保证了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林改质 。
第四,因地制宜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林改中,本着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根据村情、林情,做到一村一策,一山一策。对林业“三定”时平均下放的自留山,群众无争议的,一律换发新的林权证;对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合同完善、程序合理的,予以登记发证;对村集体所留的大面积远山实行“均股”的方法;对部分村集体所留的近山,根据群众的意愿,实行“均股”或“均利”的办法,实现“耕者有其山”,达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
第五,登记发证是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后盾。把开展林权登记和换发林权证工作作为检验林改完成的主要标志,及时对权属明晰的林地林木进行林权登记、核(换)发林权证,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林权证到户后,农民更加爱惜自己的山林,自觉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营林造林的积极性普遍提高。登记发证,维护了林业经营者的权益,坚定了群众的信心,保障了林改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