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县在林改工作中注重“三结合三到位三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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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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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北兴山县林业局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已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截止目前,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1087宗,计44.8万亩。在林改过程中,县林业局注重“三结合、三到位、三确保”,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了兴山林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林改工作做到“三结合”
(一)把林改工作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林改伊始,县林业局对林改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开辟学习课堂,定期举办相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知识讲座,组织林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严格遵守林改纪律,为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把林改工作与源头预防相结合。为有效预防林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县林业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就如何预防监督林改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部署,建立林改工作程序、资源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按制度办事,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目的。
(三)把林改工作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为保证林改工作按期进行,县林业局提高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和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林农和参与林改的竞买者提供最优质、最快捷服务。针对林改过程中出现的林权纠纷,该局积极配合、细致勘验、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程参与,规范流转,林改监督做到“三到位”
(一)对林改信息是否公开监督到位。在林改工作中,县林业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形式,将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进行公开,定期发布林改政策和有关动态信息,定期解答林改工作中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接受林农监督,确保了广大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对林改方案是否科学、实用监督到位。县林业局对村级林改实施方案严格把好“三关”,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一是严把村级林改实施方案的基础工作关。做到“四有”,“五无”。二是严把村级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关。要求村级方案必须切合本村实际,做到林改范围、方法、步骤、主要形式和档案资料等内容缺一不可。三是严把村级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批关。要求改革方案由乡镇林业站把关,乡镇政府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批,确保全县林改工作科学有效实施。
(三)对集体林权是否规范流转监督到位。局纪委把监督检查工作渗透到林权流转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事前明确纪律,事中强化监督,事后跟踪检查。一是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林权交易中心,对林权流转实行公开挂牌交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聘请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需流转的森林资源进行评估。局纪委会同县林改办、物价局主动开展市场调查,搜集各方信息,在征求有关意见后确定指导价,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在林权拍卖过程中,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竞卖和公正流转。
三、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为民服务做到“三确保”
(一)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两金”减征政策,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县林业局将“两金”征收比例由原来的20%减征到10%,确保林农从中得到实惠。
(二)确保利益让给林农。为了让利于民,继续实行林木采伐零收费制度,并积极推行人工商品林采伐经营权出让改革,通过改革,林农每立方米木材增收100多元。
(三)确保工作探索创新。积极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尝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探索开展森林火险业务,让林农吃下定心丸,增强了林农投资林业的信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老百姓的涉林负担减轻了,爱林护林营林意识增强了,森林资源增长了,林区社会和谐了。
一、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林改工作做到“三结合”
(一)把林改工作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林改伊始,县林业局对林改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开辟学习课堂,定期举办相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知识讲座,组织林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严格遵守林改纪律,为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把林改工作与源头预防相结合。为有效预防林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县林业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就如何预防监督林改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部署,建立林改工作程序、资源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操作,按制度办事,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目的。
(三)把林改工作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为保证林改工作按期进行,县林业局提高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和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林农和参与林改的竞买者提供最优质、最快捷服务。针对林改过程中出现的林权纠纷,该局积极配合、细致勘验、及时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程参与,规范流转,林改监督做到“三到位”
(一)对林改信息是否公开监督到位。在林改工作中,县林业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形式,将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进行公开,定期发布林改政策和有关动态信息,定期解答林改工作中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接受林农监督,确保了广大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对林改方案是否科学、实用监督到位。县林业局对村级林改实施方案严格把好“三关”,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一是严把村级林改实施方案的基础工作关。做到“四有”,“五无”。二是严把村级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关。要求村级方案必须切合本村实际,做到林改范围、方法、步骤、主要形式和档案资料等内容缺一不可。三是严把村级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批关。要求改革方案由乡镇林业站把关,乡镇政府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批,确保全县林改工作科学有效实施。
(三)对集体林权是否规范流转监督到位。局纪委把监督检查工作渗透到林权流转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事前明确纪律,事中强化监督,事后跟踪检查。一是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林权交易中心,对林权流转实行公开挂牌交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聘请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需流转的森林资源进行评估。局纪委会同县林改办、物价局主动开展市场调查,搜集各方信息,在征求有关意见后确定指导价,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在林权拍卖过程中,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竞卖和公正流转。
三、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为民服务做到“三确保”
(一)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两金”减征政策,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县林业局将“两金”征收比例由原来的20%减征到10%,确保林农从中得到实惠。
(二)确保利益让给林农。为了让利于民,继续实行林木采伐零收费制度,并积极推行人工商品林采伐经营权出让改革,通过改革,林农每立方米木材增收100多元。
(三)确保工作探索创新。积极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尝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探索开展森林火险业务,让林农吃下定心丸,增强了林农投资林业的信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老百姓的涉林负担减轻了,爱林护林营林意识增强了,森林资源增长了,林区社会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