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改办调研充分肯定霍邱等县严把林权发证质量关积极推进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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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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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推进主体改革“回头看”深入开展,确保林权证发放工作质量,加快配套改革步伐,近日,安徽省林改办主任、林业厅副厅长赵波率林改办有关同志到霍邱、潜山、太湖、怀宁等县进行专题调研。
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勘界确权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都在积极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霍邱县已完成林权证发放1.02万本,面积25.53万亩,占99.03%,县委组织部已统一抽调人员正在集中开展逐村验收。潜山县已完成农户宗地勘界勾绘35万多宗,登记确权林地面积130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8.6%,全县共排查林权纠纷510起,成功调处456起,调处率89.4%。为确保发证质量,该县采取发证前预验收办法,专门成立质量检查组,对各乡镇全面自查村、组上报的发证有关材料进行抽查,预验收合格的加盖准予录入章才能转入林权证录入和发证阶段。同时,该县已决定由县四大班子办公室牵头组成四个验收组,对预验收合格的乡镇进行整体验收。太湖县为保证质量,林权登记实行全过程监控,认真落实各阶段各级分工负责、分别验收的质量控制制度,凡不合格的不能将问题上交,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目前,该县162.8万亩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已基本完成。怀宁县已完成27380宗、43.72万亩的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工作,各乡镇已全面进入电子录入阶段,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审核把关力度。
在认真开展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各地开拓创新,深入推进配套改革。霍邱县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上进行规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职责权限,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在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的基础上,联合县内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在物价部门办理了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许可项目,开展林木资产评估活动,已评估林木资产83起、9661.6万元。同时加强与县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已对1.68万亩、20宗林地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达2370.8万元。潜山县成立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5个执法中队。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70起,并已全部查结。同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已办理3起抵押贷款,贷款总额588万元。太湖县共落实林权抵押贷款5宗,面积1900亩,贷款金额625万元。怀宁县筹划将全县分布各乡镇的林业站进行整合,设立6—7个中心站,由林业局进行垂直管理,并在县林业局积极筹建林业要素市场。
在充分肯定各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省林业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认真扎实开展好主体改革回头看,全面提高发证质量和进度。严格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对已经完成勘界确权的集体林地全面开展回头看,检查林改方案是否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组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勘界结果是否公示等。在林权证电子录入前,要严格审核申请表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宗地图、权属来源、承包合同、公示结果等发证申请资料,确保不出现差错。同时注意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林权证的发放步伐,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权证打印发放工作。要加强林权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整理归档,确保发放的林权证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高兴满意。二是开拓创新,积极开展配套改革。要按照《省林业厅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职责权限,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绩效。进一步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尽快建立林权流转交易市场,为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投资融资提供便利,积极开展林地林木资产评估,为林权抵押贷款以及林权流转等创造公平、公正环境。要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将林农有 组织起来,加快推进林农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林农增收、林业增效。
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勘界确权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都在积极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霍邱县已完成林权证发放1.02万本,面积25.53万亩,占99.03%,县委组织部已统一抽调人员正在集中开展逐村验收。潜山县已完成农户宗地勘界勾绘35万多宗,登记确权林地面积130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8.6%,全县共排查林权纠纷510起,成功调处456起,调处率89.4%。为确保发证质量,该县采取发证前预验收办法,专门成立质量检查组,对各乡镇全面自查村、组上报的发证有关材料进行抽查,预验收合格的加盖准予录入章才能转入林权证录入和发证阶段。同时,该县已决定由县四大班子办公室牵头组成四个验收组,对预验收合格的乡镇进行整体验收。太湖县为保证质量,林权登记实行全过程监控,认真落实各阶段各级分工负责、分别验收的质量控制制度,凡不合格的不能将问题上交,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目前,该县162.8万亩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已基本完成。怀宁县已完成27380宗、43.72万亩的集体林地勘界确权工作,各乡镇已全面进入电子录入阶段,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审核把关力度。
在认真开展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各地开拓创新,深入推进配套改革。霍邱县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上进行规范,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职责权限,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在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的基础上,联合县内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在物价部门办理了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许可项目,开展林木资产评估活动,已评估林木资产83起、9661.6万元。同时加强与县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已对1.68万亩、20宗林地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达2370.8万元。潜山县成立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5个执法中队。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70起,并已全部查结。同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已办理3起抵押贷款,贷款总额588万元。太湖县共落实林权抵押贷款5宗,面积1900亩,贷款金额625万元。怀宁县筹划将全县分布各乡镇的林业站进行整合,设立6—7个中心站,由林业局进行垂直管理,并在县林业局积极筹建林业要素市场。
在充分肯定各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省林业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认真扎实开展好主体改革回头看,全面提高发证质量和进度。严格按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对已经完成勘界确权的集体林地全面开展回头看,检查林改方案是否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组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勘界结果是否公示等。在林权证电子录入前,要严格审核申请表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宗地图、权属来源、承包合同、公示结果等发证申请资料,确保不出现差错。同时注意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林权证的发放步伐,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权证打印发放工作。要加强林权档案(包括电子档案)整理归档,确保发放的林权证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各级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高兴满意。二是开拓创新,积极开展配套改革。要按照《省林业厅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职责权限,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绩效。进一步加快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尽快建立林权流转交易市场,为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投资融资提供便利,积极开展林地林木资产评估,为林权抵押贷款以及林权流转等创造公平、公正环境。要积极引导、热情服务,将林农有 组织起来,加快推进林农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林农增收、林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