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11-21 00:00 信息来源:
  11月13日,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董瑞龙同志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士武同志率队赴昌平区兴寿镇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区、镇、村三级同志重点座谈了昌平区和兴寿镇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矛盾、山区生态林效益补偿机制的标准与分配政策建议,以及落实“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实现和保证需要的政策机制与措施。在听取昌平区和兴寿镇有关情况汇报,进行深入探讨和征求意见后,董瑞龙局长对昌平区和兴寿镇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期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指出,进一步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从认识上理解林改,要与当前的发展形势,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与加快新农村建设,与提升森林资源水平紧密结合,统筹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制订生态林补偿政策,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完善责权利的划分,调动农民营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兴林富民。他强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要继续完善生态林管护员机制建设与管理。生态林管护员机制是刘淇书记七进山区调研的成果,实现了山区农民养山就业,在护林防火、抚育管理、有害生物监测、防盗砍盗伐和禁养禁放中发挥了明显作用,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要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机制,建立更加有效的管护制度和办法,更充分地发挥生态林管护员的作用。二是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在林权制度改革中,要搞清农民的“权”在哪,“利”在哪。要从碳汇功能和生态效益服务价值等方面充分考虑和落实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在效益补偿利益分配中,充分考虑森林对社会的贡献,综合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立合理的效益分配机制。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解决好广大农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有些方面可以实行“一村一策”,甚至“一村几策”,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同意来确定。四是要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吃透,把握改革实质,深刻理解政策内涵,尽快研究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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