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全面加强林改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1-21 00:00 信息来源:
  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部山区,全市有林业用地面积1250万亩,有林地面积为1120万亩。在有林地面积中商品林为510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45%,公益林面积为610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55%。抚顺集体林用地总面积940万亩,除特殊保护地区公益林和权属有争议且暂时难以解决的林木、林地外,列入参改面积895万亩,参改林权单位达977个村组。
  抚顺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05年12月在全市开展,同时出台了《抚顺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抚政发[2005]16号)文件。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集体林主体改革面积876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历史记录和解决林权争议,确保林权顺畅流转,促进森林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认真指导,林业主管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抚顺市林改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初见成效,目前全市各县区已签订了林改合同23.89万份,发放林权证21.25万册,形成林改档案2万余卷,抚顺林改档案工作做到了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步运行。确保了林改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档案局、省林业厅领导表扬。抚顺市林业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档案局、抚顺县档案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回顾抚顺林改工作之取得的显著成绩,最重要的经验是高度重视林改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服务林改、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林改档案工作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抚顺市在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根据省档案局和省林业厅《辽宁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市档案局立即组织全局干部和县档案局领导,结合学习省市领导关于林改工作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紧密联系实际,进行专题座谈学习,提高对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市档案局还专门召开了档案工作服务林改工作会议,确定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规范建档,稳步接收”的工作思路,决心紧紧围绕全市林改工作,积极主动依靠和协调市林业局和有关部门,做到林改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林改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档案工作服务,档案工作就努力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实现档案工作服务与林改工作协调同步开展。(二)强化指导,规范操作,明确归档范围。为了确保全市林权改革档案工作规范化,市档案局与市林业局联合转发了《辽宁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对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台帐、实施方案、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记录以及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材料等属于应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予以明确。《通知》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的保管和移交,档案的利用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三)抓好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林改档案工作顺利进行。为了稳妥推进林改档案工作开展。2006年抚顺市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新宾召开,在现场会上与会人员参观了新宾县榆树乡的林改档案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了典型经验。为了保证林权改革档案工作善始善终做好,2008年7月、9月,市档案局、市林业局分别在抚顺县和清原县召开了集体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现场会,总结并推广抚顺县和清原县林权改革档案工作经验,对前段全市林权改革档案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对事关民生的林权改革档案收尾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规范化管理林权改革档案奠定了基础。(四)积极配合搞好业 培训,全力推进建档工作。为了确保林改建档质量,做好林改档案材料归档工作,防止外行人干内行活。各县(区)档案局林业局根据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多次组织各乡镇、村、林业站和林改工作人员70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使受训人员熟悉和掌握了林改文件材料分类方法、保管期限划分标准、立卷原则等知识和技能,同时选派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懂业务的档案工作人员深入多村指导,有力的推进了建档工作开展。(五)加大投入,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现代化。为搞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林权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全市投入210万元资金,给46个乡镇林业站全部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档案装订等设备,并统一购置了档案柜,印制了卷皮、卷盒等档案用品,保证了建档工作的设备支持,为林改档案实行现代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六)坚持验收标准,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为促进林权改革档案工作顺利开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抚顺市档案局和林业局积极配合工作,于2007年联合组成林改档案检查组,先后对抚顺县上马乡、峡河乡,清原县北三家乡、夏家堡镇和新宾县榆树乡、永陵镇的林权改革档案工作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与指导,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加以解决。通过检查指导,坚持验收标准,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林改档案规范化建档工作。同时,2008年9月市林业局与市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对乡(镇)、村级林改档案完成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档案局和林业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林权改革档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保证林改档案做到县里有一份交由县档案馆保管,乡里有一份交由乡(镇)档案室保管,村里有一份暂由乡林业站保管。为完成好林改建档工作,市绩效办将林改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年内考核目标。全力抓好林改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全过程,林改档案建设管理工作也是作为林改效果评价的依据之一,建立完整的林改档案,接受历史的考验,服务于广大林农,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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