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林改获“云南省行风建设十大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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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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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政风建设十大新事和行风建设十大新事”的评选结果揭晓,丽水市林业局申报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2008年度浙江省行风建设十大新事”,丽水市林业局成为全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为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在全省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开展了“政风建设十大新事和行风建设十大新事”的评选活动。
丽水是浙江的重点林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市林业局以“政策导向要求我们做什么,党委、政府希望我们做什么,山区林农欢迎我们做什么,丽水实际需要我们做什么”作为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标准。通过深入调研,提出了以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林业“造血功能”为根本,以增加林农收入为出发点,以推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为中心,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在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通过全面开展山林“延包”,发放50多万本林权证,实现了山定界、林定权、人定心,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通过大力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取得了林业史上“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的突破,有效激活了林区经济;通过促进林权“变现”,2007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236户2.28亿元,取得了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为抵押物的突破。这项工作,活了林权,绿了群山,富了林农,促进了“山上浙江”建设,营造了林业部门为民服务的新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为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在全省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开展了“政风建设十大新事和行风建设十大新事”的评选活动。
丽水是浙江的重点林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市林业局以“政策导向要求我们做什么,党委、政府希望我们做什么,山区林农欢迎我们做什么,丽水实际需要我们做什么”作为林业系统行风建设的标准。通过深入调研,提出了以促进林业生产力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林业“造血功能”为根本,以增加林农收入为出发点,以推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为中心,积极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在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通过全面开展山林“延包”,发放50多万本林权证,实现了山定界、林定权、人定心,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通过大力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取得了林业史上“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的突破,有效激活了林区经济;通过促进林权“变现”,2007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236户2.28亿元,取得了农村信贷史上以林权为抵押物的突破。这项工作,活了林权,绿了群山,富了林农,促进了“山上浙江”建设,营造了林业部门为民服务的新风,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