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五种林权改革模式助推绿化造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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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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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省、市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加快如皋市林业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绿化造林长效管理机制,将绿化造林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林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如皋市总结出五种林权改革模式:
一是出让经营权。主要适用于国有河堤等成片造林,即袁桥模式,指在实地测量、制定《河堤管理章程》的基础上,将国有河堤统一收回,区分标段,通过竞标承包(承包期为10年),并通过签订河堤经营权转让协议,每亩缴纳200元责任保证金,明确管护标准和双方责权利关系,林木采伐收入按承包者得40%,镇、村各20%,农技站、水利站各得10%的比例分成。
二是合作造林模式。合作造林模式即常青模式,指通过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与企业合作造林,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支付苗木、运输、栽植、管护、病虫害防治、肥料以及采伐等费用,并按一定比例与农户进行分成(一般采取五五分成),由企业聘请护林员进行管护,企业和农户根据合同确定采伐周期(不得低于5年)。
三是树随田走模式。即在农田林网建设中,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栽植到位的基础上,树苗栽在哪个农户田边,就由谁来管护,树木产权也随该农田流动,收益由农户、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分享或归农户所有。
四是养路队、护河队管护模式。镇(区)村(社区)建立的养护队在对道路、河道进行日常巡护的同时,要做好林木的管护工作,随时处置树木倒伏、认为破坏等问题,及时防治病虫害,从而确保林木管护的到位,成材林木的效益由养护队、农户、村集体分别按比例分成(建议养护队50%、农户30%、村集体20%)。
五是谁栽谁有。即谁栽植谁所有。通常情况下,江堤和一、二级河堤、绿色通道推广出让经营权或合作造林模式,农田林网采取树随田走模式,农村通达工程和三、四级河堤采取与路、河同责管护模式,农户与单位绿化采用谁栽谁有模式。
一是出让经营权。主要适用于国有河堤等成片造林,即袁桥模式,指在实地测量、制定《河堤管理章程》的基础上,将国有河堤统一收回,区分标段,通过竞标承包(承包期为10年),并通过签订河堤经营权转让协议,每亩缴纳200元责任保证金,明确管护标准和双方责权利关系,林木采伐收入按承包者得40%,镇、村各20%,农技站、水利站各得10%的比例分成。
二是合作造林模式。合作造林模式即常青模式,指通过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与企业合作造林,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支付苗木、运输、栽植、管护、病虫害防治、肥料以及采伐等费用,并按一定比例与农户进行分成(一般采取五五分成),由企业聘请护林员进行管护,企业和农户根据合同确定采伐周期(不得低于5年)。
三是树随田走模式。即在农田林网建设中,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栽植到位的基础上,树苗栽在哪个农户田边,就由谁来管护,树木产权也随该农田流动,收益由农户、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分享或归农户所有。
四是养路队、护河队管护模式。镇(区)村(社区)建立的养护队在对道路、河道进行日常巡护的同时,要做好林木的管护工作,随时处置树木倒伏、认为破坏等问题,及时防治病虫害,从而确保林木管护的到位,成材林木的效益由养护队、农户、村集体分别按比例分成(建议养护队50%、农户30%、村集体20%)。
五是谁栽谁有。即谁栽植谁所有。通常情况下,江堤和一、二级河堤、绿色通道推广出让经营权或合作造林模式,农田林网采取树随田走模式,农村通达工程和三、四级河堤采取与路、河同责管护模式,农户与单位绿化采用谁栽谁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