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4-09 00:00
信息来源:
现场发放林权证
永安,是全国林改的发端地,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不懈探索和实践,为永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1998年5月,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村”的永安市洪田村在没有明确政策和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先行先试,悄悄启动了后来被喻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于1998年10月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分山到户”的实质性步伐,为永安林改在全国率先突破提供了经验借鉴。2003年8月,永安市全面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发换证工作,并于2004年5月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2005年9月,永安市在福建率先通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后,又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于2006年7月全面铺开以“稳定一大政策、深化三项改革、完善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1项林改综合配套工作,林改工作率先在全国、全省取得突破。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林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规范林业专业协会运作、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拓展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健全林业科技示范与服务体系、增强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活力。
林改成为永安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林农实现了林农增收、村财增加、社会增效。林改后,通过竹业开发、资源培育、笋竹加工、木业发展和产品运输等方面,全市林竹产业每年约可吸纳农村劳动力5.76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并能按竹林高产培育技术要求经营,从中得到的收益较高。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2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4%。
林改产生的综合效应妥善化解了农村一系列社会问题,促进了乡风民风好转、促进了村容村貌改观、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林改后,村财从林业上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农村公路、水利、沼气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了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财收入增加后,许多村制定了村规民约,规范村财二次分配使用和管理,投入更多资金用于解决农村“病有所医、幼有所教、老有所养、贫有所帮”的问题,建立了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林改成为林区改革发展的新动力。一是催生了林业投融资体系。特别是林业要素市场体系建成后,林权流转更为顺畅,林地价值和林木价值得到提升,并为林权证抵押贷款提供了融资平台。二是催生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林农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为林农提供营销、技术、种苗等方面的服务,有效解决林改后涉及千家万户的科技服务、采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三是催生了新的林业合作组织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林农及社会各个方面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林木林地产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尤其是积极引导林农个体之间实行自愿联合,探索组建“民办、民营、民监督、民受益”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林场,逐步形成一批新的林业经营实体,促进了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市已拥有217家各类股份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总经营面积已达75.3万亩。
林改成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新契机,出现了“三变”即林农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干群关系转变。产权明晰后,林农经营主体意识得到加强,投入意识、科学经营意识和管护意识 玫教徇。在度胍馐渡希峙└接只愿哒牵淞忠挡棵诺ヒ煌度胛忠怠⑵笠怠⒘峙┮约吧缁岣鹘绻餐度搿T诰馐渡希乇鹗窃谥裆骄矫妫衽┳跃趿羲裱瘢纳浦窳纸峁梗谥窳帜诓扇∩罘⑹┓省⒌静莞哺恰⒁绻嗟确岵嘤胧敌懈咄度搿⒏卟龅木J剑Vち肆种竦目沙中T诠芑ひ馐渡希翱春米约疑健⒐芎米约伊帧背晌┟竦淖跃跣形峙┳苑⒊闪⑷褐谛曰ち至雷橹忠涤稍醇宓ヒ槐;ぷ涑缮缁岬摹⑾低承缘耐绫;ぃ晒ヒ粤终棵盼芾碇魈遄涑梢粤峙┪魈澹纬烧錾缁峁餐斡氡;さ男赂窬?/FONT>
林改调整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产权到户后,由于“放权于民,还利于民”,催生了林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系列内在功能,各种林业专门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应运而生,政府部门的一些管理职能也已不适应林业发展的新要求。为解决一家一户林业生产经营的服务问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开始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一些传统的机构也逐渐向新的中介机构演变。
永安,是全国林改的发端地,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不懈探索和实践,为永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1998年5月,被誉为“全国林改第一村”的永安市洪田村在没有明确政策和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先行先试,悄悄启动了后来被喻为第三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于1998年10月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分山到户”的实质性步伐,为永安林改在全国率先突破提供了经验借鉴。2003年8月,永安市全面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权发换证工作,并于2004年5月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2005年9月,永安市在福建率先通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后,又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于2006年7月全面铺开以“稳定一大政策、深化三项改革、完善七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1项林改综合配套工作,林改工作率先在全国、全省取得突破。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林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规范林业专业协会运作、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拓展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健全林业科技示范与服务体系、增强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活力。
林改成为永安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林农实现了林农增收、村财增加、社会增效。林改后,通过竹业开发、资源培育、笋竹加工、木业发展和产品运输等方面,全市林竹产业每年约可吸纳农村劳动力5.76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并能按竹林高产培育技术要求经营,从中得到的收益较高。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2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4%。
林改产生的综合效应妥善化解了农村一系列社会问题,促进了乡风民风好转、促进了村容村貌改观、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林改后,村财从林业上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为农村公路、水利、沼气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了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财收入增加后,许多村制定了村规民约,规范村财二次分配使用和管理,投入更多资金用于解决农村“病有所医、幼有所教、老有所养、贫有所帮”的问题,建立了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林改成为林区改革发展的新动力。一是催生了林业投融资体系。特别是林业要素市场体系建成后,林权流转更为顺畅,林地价值和林木价值得到提升,并为林权证抵押贷款提供了融资平台。二是催生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林农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为林农提供营销、技术、种苗等方面的服务,有效解决林改后涉及千家万户的科技服务、采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三是催生了新的林业合作组织体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林农及社会各个方面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林木林地产权有序流转,引导林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尤其是积极引导林农个体之间实行自愿联合,探索组建“民办、民营、民监督、民受益”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林场,逐步形成一批新的林业经营实体,促进了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市已拥有217家各类股份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总经营面积已达75.3万亩。
林改成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新契机,出现了“三变”即林农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干群关系转变。产权明晰后,林农经营主体意识得到加强,投入意识、科学经营意识和管护意识 玫教徇。在度胍馐渡希峙└接只愿哒牵淞忠挡棵诺ヒ煌度胛忠怠⑵笠怠⒘峙┮约吧缁岣鹘绻餐度搿T诰馐渡希乇鹗窃谥裆骄矫妫衽┳跃趿羲裱瘢纳浦窳纸峁梗谥窳帜诓扇∩罘⑹┓省⒌静莞哺恰⒁绻嗟确岵嘤胧敌懈咄度搿⒏卟龅木J剑Vち肆种竦目沙中T诠芑ひ馐渡希翱春米约疑健⒐芎米约伊帧背晌┟竦淖跃跣形峙┳苑⒊闪⑷褐谛曰ち至雷橹忠涤稍醇宓ヒ槐;ぷ涑缮缁岬摹⑾低承缘耐绫;ぃ晒ヒ粤终棵盼芾碇魈遄涑梢粤峙┪魈澹纬烧錾缁峁餐斡氡;さ男赂窬?/FONT>
林改调整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产权到户后,由于“放权于民,还利于民”,催生了林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系列内在功能,各种林业专门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应运而生,政府部门的一些管理职能也已不适应林业发展的新要求。为解决一家一户林业生产经营的服务问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开始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一些传统的机构也逐渐向新的中介机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