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林改实现多方共赢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4-13 00:00 信息来源:
  河南省新乡市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地促进了农民脱贫致富,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生态文明。截至目前,全市有3571个村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面积130.3万亩,发放林权证2751本,回笼资金9695万元。
  通过林改,新乡市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投入和管理问题,实现了林农增收、林地增效、社会安定的共赢局面。林业由过去的投资推动型变为改革拉动型,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在体制方面,新乡建立了工作保障制度。市、县、乡三级政府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改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保证了组织领导、工作人员、政策措施和林改经费到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都签订了林改目标责任书,并按年度林改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察结果,对未按照有关目标责任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该市在林改中坚持因地施策,采取不同方法推进。长垣县民营经济发达,采取了整体联动的方法,鼓励私营企业主参与林业开发建设。辉县市有群众自发林改的基础,采取了大稳定、小调整的方法,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3县稻区、农区、滩区、沙区并存,采取了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方法,县、乡、村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改革方式。
  在管理方面,新乡市创新了工作流程,通过实施三同步、三加强、三坚持、三开展、三健全、三跟进、三到位,实现了林改的制度化、长期化和社会化。“三同步”,即与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监察;“三加强”,即加强林改工作队伍建设、林改工作经费投入、林改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三坚持”,即坚持深入群众调研制度、林改工作例会制度、督察奖惩考核制度;“三开展”,即开展群众宣传活动、林改帮扶活动、林改政务公开活动;“三健全”,即健全技术服务网络、管理保护网络、法制教育网络;“三跟进”,即林木林地资源流转、林木林地确权发证、政策落实的快速跟进;“三到位”,即把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到位。
  在机制建设方面,不断完善林改配套政策体系,培育要素市场。针对农村林权自发流转中出现的森林资产变现难、流转协议保障难、规模经营操作难和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价格不科学、流转期限不合理等问题,该市完善了森林资源流转政策体系,使流转权益得到政策保障。2007年,辉县市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林业要素市场,开展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登记贷款等业务,促进了林业要素的资本化、市场化。截至目前,要素市场已拍卖132个标的,成交价款1114万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0件,放贷76万元,抵押有林地面积782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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