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4-13 00:00 信息来源:
  海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10日下午在三亚召开。会议透露,从去年4个县的试点情况看,林权改革得民心、顺民意,极大地释放了林业发展的活力。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切实让林改成果惠及全省农民。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副省长陈成出席会议。
  会议透露,2008年我省昌江、澄迈、屯昌、白沙4县林改后,农民从“不愿投入”转变为“舍得投入”,从“被动管护”转变为“主动管护”,从“要我造林”转变为“我要造林”,新增造林面积15.9万亩,充分显示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巨大活力。
  罗保铭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动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政府、林业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战略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罗保铭要求,要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经营林木的积极性、创造性,把握好“农民得实惠”这个根本,尊重农民意愿,在推进林改过程中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要因山情、因林情、因民情制宜,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推进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变革和加强服务上创新思路、创新方式。他指出,要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和用好4个试点县的成功经验,各市县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指挥、科学决策、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改革,建设有海南特色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让海南林业大资源转变为经济发展的大产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做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和谐,为富民强省作出贡献。
  贾治邦代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对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执政理念以及对林业工作的支持关心表示感谢。他列举许多例子,生动阐述了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他指出,改革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合理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的收入。
  谈到海南林改工作时,贾治邦指出,一定要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妥善解决林改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坚持做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确保群众利益得到保护;要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既推动了改革,又保证改革过程的稳定。只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海南省情认真实施,海南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成果。
  江泽林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林改情况。副省长陈成总结了海南省林改试点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省林改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县、澄迈县分别在会上作林改试点经验介绍,海口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分别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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