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加大建立健全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力度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7-07 00:00 信息来源:
  6月2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问题时,原则同意自治区林业局提出的建立健全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
  在常委会上,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陈秋华提出的建立健全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内容为:
  一是建立健全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将各级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解决林业行政执法部门与公益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不足、自己“找饭吃”的问题。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参照中央做法,将自治区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现在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造林、抚育、保护投入补贴制度,自治区财政从2010年开始,每年安排0.5亿元对造林优质苗木、中产林和低产林抚育进行补偿。对育林基金减少后,林业部门造成的经费困难,由同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补充核拨。对国有林场的棚户区和危房进行改造,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住房难”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金融部门加大对区直国有林场和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的贷款支持。尽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以提高林农抵御火灾、虫灾、冰灾、洪灾的能力。从2010年开始,在部分市县开展森林保险补贴试点。
  三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着力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广西有16个县(市、区)纳入了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是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重要地区。进一步简化采伐审批程序,推行采伐限额公示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非林业用地林木不纳入采伐管理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指标,5年内可结转使用。
  四是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规范林地流转,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地有序、合规流转。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市场。尽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机构准入条件,启动评估师认定工作,请自治区编办、财政部门给予支持。
  五是加大对油茶、花卉产业发展支持。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尽快出台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决定。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油茶、花卉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安排1亿元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油茶低改和新造;每年安排0.5亿元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花卉产业的发展。
  六是加大对人造板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上大压小,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监管,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集中度,增强竞争力,减少资源损失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原则同意自治区林业局提出的以自治区党委名义召开全区林业工作大会,请自治区主要领导调研林业工作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林改推进力度,理顺山林纠纷调处机构,加强对林业改革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等其他六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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