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嘉祥县:沟渠路林改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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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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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嘉祥县黄垓乡国土总面积3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万亩,有林地面积9600亩,其中经济林600亩、丰产林6900亩、围村防护林2100亩,森林覆盖率为35.6%。
黄垓乡在开展林改中,坚持“先行试点、循序渐进、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把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集体林经营管理形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在具体工作中,依据政策作指导、乡村两级抓落实、村民小组细操作、矛盾纠纷重调解,把工作的重心前移,把林改的主动权交给群众。
在林改中,坚持分类施策。一是对农民自己栽树种植的进行确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对通过土地流转,在他人土地上种植的,给予确权勘界,完善合同,明确收益分配关系,保证流转双方的合法收入。三是对已在村、组集体所有的宜林地段种植的,采取“分包到户”的形式,将所有权、经营权明确到户,完善承包合同。四是对已经租赁或以其他形式到户经营的稳定不变。通过各种形式明晰产权,有效解决了当前林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林权所属不清、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
在林改中,重点解决好集体的沟、路、渠林木经营承包问题。过去集体的沟、路、渠植树不见树、造林不见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处理好林木权属和集体、粮农的利益关系,出现白天栽树、粮农夜间拔苗的现象。这次林改,在搞好林木确权的同时,一方面明确集体收入的比例分配,另一方面分类施策对粮农给予一定补偿,让树木承包者对沟、路、渠两侧的粮农按年按树木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补偿合同。集体的沟、路、渠根据不同地理位置、距村庄远近、看管难易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拍卖承包。较大的沟、路、渠按路段承包给各村农民,承包期30—50年不等,部分林木承包户一次性向集体付清承包费,且按地理位置给有关粮农一定比例的林木收入,部分村实行林木成材后按收入的20%—30%不等比例交付集体;各村的沟、路、渠实行“谁的地、谁栽树、谁受益”的方法,树木成材后按照30%的收入比例交给集体。全乡86条沟、路、渠栽植的207万棵林木,已承包给66户群众,产权明晰率达到100%。
在林改中,坚持规范操作,及时排查矛盾。全乡统一规定承包期限,统一确定合同形式,有效解决了林农承包期限不一、合同样本不规范等问题。引导群众合法承包租赁经营,合理划分收益。黄垓乡把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作为抓好林改的关键。分级分类及时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做到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协调解决了植树地段由于遮阴造成粮农损失这一老大难问题,林木承包者将林木收入的30%—40%补偿给粮农。积极稳妥地调处了28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