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推进森林保险体系建设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9-04 00:00 信息来源:
  8月25日,江西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中国人保财险江西分公司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西省政策性林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从今年起,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投入765万元和1785万元对全省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火灾实行全省统保,保险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保险金额为500元/亩,费率为1‰。由省林业厅与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签订统保协议后正式执行。同时,建立生态公益林火灾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期内生态公益林火灾保险赔款超过年收保费的85%时,保险公司申请动用巨灾风险准备金。
  《方案》同时完善了商品林保险政策。商品林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林农自愿”的原则,实行林木综合保险和林木火灾保险两种投保方式。林木综合保险范围包括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森林病虫害等。林业经营者可自主选择投保方式。商品林综合保险费率为4‰,火灾保险费率1.5‰,商品林保险金额视树种树龄情况不超过800元/亩。为鼓励商品林投保,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投保则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对投保林农及林业企业给予保费补贴,补贴比例为60%,由中央财政负担30%、省财政25%、县财政5%。
  据悉,2007年,江西在26个县(市、区)启动森林火灾保险试点;2008年,森林火灾保险的县(市、区)扩大到47个,参保林地面积达859.13万亩,保险金额达29.55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有49个县(市、区)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业务,参保林地达1062.8万亩,保险金额达42.51亿元。
  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西森林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江西省政策性林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江西省在森林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实行生态公益林火灾全省统保、林木综合灾害保险、提高商品林保费补贴三项森林保险政策,是江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心系林农、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的体现,是建设绿色生态江西、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将有利于化解森林经营风险,有效调动社会特别是林农投资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保险业务发展与林业改革发展的“双赢”。
  
< img src=""/>

江西省加快推进森林保险体系建设

669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