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力推进林权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9-08 00:00 信息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直重视林业改革发展问题,连续多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1982年发布《稳定山权林权、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暂行条例》,1987年作出《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力争十五年基本绿化广西的决定》,2004年2月出台《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2007年2月出台《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2009年1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年7月又召开了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对加快全区林业改革发展、打造全国林业强区进行部署。近年来,广西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全力推进。自治区主席马飚亲自担任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县大部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
  出台文件,规范操作。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全面深入推进改革、财政支持、金融支撑等5项政策文件,督查问责等5项制度文件以及相关7项方案文件。
  多方筹措,落实经费。至2009年8月底,全区已落实林改工作经费共14169.1万元。
  组织培训,充实力量。自治区林业局进一步整合技术力量,抽调人员到林改一线培训学习,培训合格后返回各县担任林改技术骨干,指导各县区乡(镇)林改试点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林改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切实做好宣传和发动群众工作。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林改工作,形成了多部门共同推进林改工作的合力。(韦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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