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模式 促进林业产业持续发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11-10 00:00 信息来源:
  新宁县位于邵阳市西南部,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全县土地面积277179.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92608.3公顷,森林覆盖率62.44%,森林总蓄积量601.57万立方米。近年来,我县主动转变工作职能,运用外松内紧的林木采伐管理模式,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和全县生态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服务,切实保障林农的自主采伐权
  我县坚持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主动转变工作职能,强化便民服务,森林采伐限额的分配更加合理透明,采伐作业的设计和审批更加快捷、高效,森林经营者和广大林农对森林、林木的处置权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造林数量和质量连年位居全市前列,三年来,全县累计造林8.68万亩,其中以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造林5.1万亩,占66.40%,今年,全县已有千亩造林大户5个、村15个,专业造林公司1个。
  (一)扎实推进“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成立了“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严格的奖惩办法,确保入村到户率达到100%。在工程实施中,我们将采伐总指标一次性全额下达到乡镇,并县委内刊《崀山报》进行公示。乡镇按照采伐计划,根据各村可伐资源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全额下达到村,经公示后报县林业局备案。行政村将采伐计划全额 纸獾搅峙└鋈思捌渌志魈澹竞蟊ㄏ缯蛄忠嫡颈赴浮=衲辏鼗竦貌煞ブ副甑幕?4465户,采伐指标到户率100%。
  (二)积极推行林木采伐审批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包括采伐地点、方式、数量、面积、期限以及采伐更新要求,县、乡、村层层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了林木采伐审批透明度。二是林木采伐许可证实现网上办理。我县于2006年8月顺利开展网上办理采伐许可证工作,至今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000余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纳入县政务中心管理,发证员都参加省级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限额管理台帐和统计自动生成,确保限额不突破指标,各级采伐管理人员均可查看各地的采伐证发放情况。三是进行林木采伐管理信息公开,在新宁县政务网、县林业局阳光台及时公布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程序、方式和办结期限,以及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多措并举开展林木采伐便民服务。建立健全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责任制,前置条件一次性告知制和代办制等便民服务制度。特别是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代办制,林农和经营者只需提供申请报告,林权证文件等资料,林业站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工程代办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为预防在林木采伐中林业工作人员和代办人员的索、拿、卡、要行为,加大了林木采伐审批和管理回访力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二、源头控管,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模式
  近年来,我们从改革资源林政管理机制入手,以源头控管为重点,大力推行林木采伐分级目标管理,积极探索伐区管理合同保证金制度,完善情报信息网络,逐步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林木采伐管理模式。
  (一)实行林木采伐机构分设、职权分离。我县以前的林木采伐管理,从指标分配、伐区作业设计,到采伐证办理、伐区检查、伐后验收,以及伐区林政案件的处理均由资源林政股完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从2007年起,实行机构分设,职权分离,将原来的林政股分设为林政法规股、资源管理股、林调队、林业政务分中心,伐区设计由林调队负责,审批和伐区验收由资源股负责,办证由政务分中心负责,伐区检查和林政案件处理由林政股负责,全面提升了行政执力和管理水平。
  (二)强化源头控管责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林政源头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各乡镇林业站是实施源头控管的主体,林政股、资源股是督促落实源头控管的主体,林业公检法是实施源头控管的保障,县林业局是落实源头控管的主管部门。各乡镇源头控管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评分依据。各乡镇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站长是第一责任人,每个伐区安排2名林业站工作人员负责监管。伐区责任人对伐区设计、采伐、木材下山等进行全程监管,经常检查伐区,做好登记台账备查。乡镇林业站建好伐区管理、运输管理、林政执法3套台帐,对发生在林木采伐管理中出现滥伐林木3起、或因林业站收钱但没有办理采伐证造成滥伐林木1起、辖区内发生重大毁林案件查处不力又未及时书面移交等情况的,对站长和伐区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整改、降职、撤职、停岗、下岗处理,对源头控管措施不力,造成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实行商品材采伐作业责任合同制。从今年起全面实行商品材采伐作业责任合同制,除竹林和竹林中散生木采伐以外,对杉木、马尾松等乔木林实施采伐作业的,采伐人必须与所属乡镇林业站签订森林采伐作业责任合同,并交付合同保证金,林业站对择伐作业的伐区进行检查,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在木材全部下山归堆后,采伐人没有违规行为,全额退还保证金。
  三、促进林木采伐与资源增长、林业发展、生态良好同步
  正确处理林业产业发展和森林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林木采伐与资源增长、林业发展和生态良好同步。
  (一)坚持林木采伐管理服务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我县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通过大力招商引资兴办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了以杉、松、竹、速生丰产林、南方红豆杉、松脂为主要原料的板材、楠竹、医药、化工四大产业,林业总产值达7.3亿元。在产业发展上,坚持稳杉、扩松、兴竹、大力发展红豆杉,在采伐管理上,对楠竹实现编号择伐,砍小留大、砍劣留优;对杉木采伐以皆伐方式为主,即砍即造,砍一片造一片;对马尾松的采伐按照培育大径材的要求,实现间伐,清除小、老、病、残林木,留足健壮母株,及时进行迹地垦复,促进天然更新,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二)坚持林木采伐管理服务于森林生态建设。严格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对生态公益林以及主要公路两旁林木的采伐,坚持重点监管,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扶夷江两岸的森林严禁采伐。
  (三)坚持林木采伐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在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中,对产业龙头企业原料林的采伐提供适当的便利,鼓励林产加工企业大建基地、建大基地;对森林经营状况好、林分质量高的小班和地区适度放宽采伐限额;严格控制生态条件差、恢复难度高的小班和地区的采伐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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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模式 促进林业产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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