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改配套改革又有新进展 基层林业管理和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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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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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于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从2010年起,县级人民政府应将本县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由县级财政部门在省财政下达的有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由各市州地督促抓紧落实。标志着贵州林改配套改革又取得了新进展。
贵州十分重视林改配套改革工作。去年,在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对全省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与省财政、省编委办、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联合将调查结果上报省政府,省政府认真研究后同意将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基层林业管理和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后,解决了贵州省基层林业管理和执法人员经费长期无保障问题,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贵州十分重视林改配套改革工作。去年,在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对全省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与省财政、省编委办、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联合将调查结果上报省政府,省政府认真研究后同意将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基层林业管理和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后,解决了贵州省基层林业管理和执法人员经费长期无保障问题,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