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村更兴旺 林区奏和谐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3-01 00:00
信息来源:
风起云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全面开展。这场改革,激起了亿万山区、林区农民的巨大热情,让广大农村地区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山村更加兴旺,林区更加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加靓丽。
林改春风化雨,吹遍大江南北。林改,唤醒沉睡山林,让新农村绽放和谐之花。
集体经济壮大 村民日子红火
林改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带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加上现有林收益分成、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收入来源,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村级财政也有了可持续的保障。
林改大大改善了农村福利。通过林改,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壮大。不少地方修了路,办起了医疗保险,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还为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金,为大中专学生发放助学金等。农民群众从林改中得到了实惠。
在林改中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不再满足于“个人的小富”,而开始将眼光转向村寨的建设,把农村建得像花园一样美丽。饮水、行路、用电、文化、教育、卫生……他们一项也不愿落下,自来水通到家里,柏油路铺进村寨,学校、文化馆窗明几净,家门口的村卫生所、乡卫生院就能够解决基本医疗需求……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也得到逐步改善,孩子上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障……样样都在追赶城市。
如果有机会到林改搞得好的村子走走,你会发现,那儿的农民日子过得真叫红火。过去,村民们要想进趟城,天不亮就得挑着担子赶山路。现在,山村的清新空气、美丽风光和各种山货魅力难挡,引来城里人观光旅游,村民不出家门就能致富。
林改让农民看到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有了实实在在的奔头。
山林纠纷化解 林区社会和谐
林改化解了多年的林权纠纷,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四至界线不明、权属不清,关系错综复杂、民间纠纷不断。林改中,各地认真排查纠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大量的林权纠纷得到化解。据对19个省(区、市)的统计,林改以来已解决各类山林纠纷57万多起,调处率为83.8%,有效消除了农村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是2003年成立的一个新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四至”不明、权属不清,林改工作推进难度很大。为此,汇川区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在林改过程中。对涉及与外县(区)林地接壤的,主动衔接,双方同时上山;对存在纠纷的,以镇为单位与对方党政领导交换意见。同时,和毗邻县(区)政府联合下发纠纷调解的文件,明确人员组成、调解方式、调解原则等,千方百计化解矛盾。通过多方面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仅没有发生邻县(区)林农打架扯皮的事件,还彼此促进了了解,增进了友谊。2008年4月1日,团泽镇洪江村和五一村边界不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外业勘界工作陷入僵局。镇林改办邀请洪江村79岁的老支书胡志亮出面调解,老人拖着病体,拄着拐杖,耐心做工作,促成了双方和解,保证了勘界的顺利进行。坚持纠纷调解“四不出”和“两走两不走”的总体原则。“四不出”: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镇与镇纠纷不出区。
“两走两不走”:说服村民尽可能走群众路线、走民间调解,不走行政诉讼,不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采取举证定论、自由辩论,算得失账、换位思考等方式,对全区发生的2223起纠纷调解了2103起,调解率达94.6%,没有发生一起“放火烧山、滥砍乱伐、打架斗殴”事件。
云南省武定县狮山镇西和村居住着汉、回、彝、苗、傈僳、傣6个民族。10多年前,汉、回两族曾因山林纠纷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群众多次集体上访,甚至封锁县政府大门,冲击法庭和监狱,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次林改中,村党支部首先召开由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120多人参加的林改动员会。村干部和县、镇林改工作队20多名同志深入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户主会,深入宣传林改的政策规定。村委会组织党员、村民小组长、老干部、德高望重老同志以及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了3个林权纠纷调解小组,各负责5个~8个组的林权纠纷调解工作。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还与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一起共同负责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民小组。通过认真调解,多数林权纠纷都在现场得到解决。全村出现的299件林权纠纷全部得以解决,成为西和村林改的一大亮点。
林改让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许多农民专注于山林经营,大家忙着寻良种、找科技、搞经营、跑市场,有的是事干,不再像从前那样无所事事、聚众赌博。许多“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 “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
干群关系融洽 邻里相处和睦
广大基层干部工作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由于林改,基层乡镇、林业部门逐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了执政能力,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
农村基层干部在林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公开、公平、公正搞林改,把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创造了“群众对情况不清楚不实施、意见不一致不票决、公示有异议不分配”,以及“法规宣传到户、政策解释到户、问题解决到户”等鲜活经验。
2008年10月29日到12月31日,短短64天,甘肃省合水县吉岘乡罗家畔村共召开林改会议25次。林改档案中,上百个鲜红的手印赫然在目。
江西省资溪县充分发扬民主,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将林改置身于“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广泛参与、自主决策,把政策、方法、权力交给群众。以票决的形式,让村民集体讨论制定本村林改工作方案。又以村小组为单位,产生林改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参与调查摸底、地类评估、勘界划块、面积调整、确权签约。该县还将转变行政职能服务林改为突破口,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石峡乡彭田村党支部书记吴根潮,白天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晚上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每组的全体村民会,亲自带领村组干部、技术员、理事会成员及责任山主上山勘界勾图。有一次在山上作业时,他被大雨淋湿了全身,第二天感冒高烧,爱人叫他等烧退了再上山,他说:“我不去,山上勾图就要停下来,群众就多一份焦虑和不安。”接连20多天他早出晚归,化解矛盾争议15起。
林改实施后,资溪县注重公平公开,变“暗箱作业”为“阳光操作”,实行生产指标到户,从源头上扼制乡村干部在指标分配上的以权谋私。现年70岁的高田乡枫林村村民李陈章,80年代初租荒山造林200多亩,在谈及林改对他家带来的实惠时说:“早些年要采伐指标确实很困难,现在要采伐指标一个申请就解决问题,且生产每立方木材价钱比以前高出200多元。不是林改哪有这种好事?”
这次林改,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干部普遍深入、群众广泛参与。基层干部与村民群众朝夕相处、打成一片,不但进一步熟悉了民情,与群众加深了感情,还增强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林改,政府转变职能,帮忙加服务,农民打心眼里感激,干群众关系十分融洽。
林改把大家的利益联到了一起,大家一起学政策、钻技术、闯市场,联户防火,联手管护。乡情浓浓,邻里情深。群众说,是林改,让我们的心更近,是林改,使我们的关系更紧密。
林改就像是润滑剂,润滑着山区、林区的每一个运转环节;它又如一个指挥家,让山区、林区演奏出了美妙和谐的乐曲。
林改春风化雨,吹遍大江南北。林改,唤醒沉睡山林,让新农村绽放和谐之花。
集体经济壮大 村民日子红火
林改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带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加上现有林收益分成、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收入来源,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村级财政也有了可持续的保障。
林改大大改善了农村福利。通过林改,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壮大。不少地方修了路,办起了医疗保险,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还为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养老金,为大中专学生发放助学金等。农民群众从林改中得到了实惠。
在林改中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不再满足于“个人的小富”,而开始将眼光转向村寨的建设,把农村建得像花园一样美丽。饮水、行路、用电、文化、教育、卫生……他们一项也不愿落下,自来水通到家里,柏油路铺进村寨,学校、文化馆窗明几净,家门口的村卫生所、乡卫生院就能够解决基本医疗需求……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也得到逐步改善,孩子上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障……样样都在追赶城市。
如果有机会到林改搞得好的村子走走,你会发现,那儿的农民日子过得真叫红火。过去,村民们要想进趟城,天不亮就得挑着担子赶山路。现在,山村的清新空气、美丽风光和各种山货魅力难挡,引来城里人观光旅游,村民不出家门就能致富。
林改让农民看到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有了实实在在的奔头。
山林纠纷化解 林区社会和谐
林改化解了多年的林权纠纷,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四至界线不明、权属不清,关系错综复杂、民间纠纷不断。林改中,各地认真排查纠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大量的林权纠纷得到化解。据对19个省(区、市)的统计,林改以来已解决各类山林纠纷57万多起,调处率为83.8%,有效消除了农村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是2003年成立的一个新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四至”不明、权属不清,林改工作推进难度很大。为此,汇川区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在林改过程中。对涉及与外县(区)林地接壤的,主动衔接,双方同时上山;对存在纠纷的,以镇为单位与对方党政领导交换意见。同时,和毗邻县(区)政府联合下发纠纷调解的文件,明确人员组成、调解方式、调解原则等,千方百计化解矛盾。通过多方面深入细致的工作,不仅没有发生邻县(区)林农打架扯皮的事件,还彼此促进了了解,增进了友谊。2008年4月1日,团泽镇洪江村和五一村边界不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外业勘界工作陷入僵局。镇林改办邀请洪江村79岁的老支书胡志亮出面调解,老人拖着病体,拄着拐杖,耐心做工作,促成了双方和解,保证了勘界的顺利进行。坚持纠纷调解“四不出”和“两走两不走”的总体原则。“四不出”: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镇与镇纠纷不出区。
“两走两不走”:说服村民尽可能走群众路线、走民间调解,不走行政诉讼,不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采取举证定论、自由辩论,算得失账、换位思考等方式,对全区发生的2223起纠纷调解了2103起,调解率达94.6%,没有发生一起“放火烧山、滥砍乱伐、打架斗殴”事件。
云南省武定县狮山镇西和村居住着汉、回、彝、苗、傈僳、傣6个民族。10多年前,汉、回两族曾因山林纠纷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群众多次集体上访,甚至封锁县政府大门,冲击法庭和监狱,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次林改中,村党支部首先召开由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120多人参加的林改动员会。村干部和县、镇林改工作队20多名同志深入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户主会,深入宣传林改的政策规定。村委会组织党员、村民小组长、老干部、德高望重老同志以及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了3个林权纠纷调解小组,各负责5个~8个组的林权纠纷调解工作。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还与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一起共同负责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民小组。通过认真调解,多数林权纠纷都在现场得到解决。全村出现的299件林权纠纷全部得以解决,成为西和村林改的一大亮点。
林改让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许多农民专注于山林经营,大家忙着寻良种、找科技、搞经营、跑市场,有的是事干,不再像从前那样无所事事、聚众赌博。许多“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 “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
干群关系融洽 邻里相处和睦
广大基层干部工作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由于林改,基层乡镇、林业部门逐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了执政能力,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
农村基层干部在林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公开、公平、公正搞林改,把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交给农民,创造了“群众对情况不清楚不实施、意见不一致不票决、公示有异议不分配”,以及“法规宣传到户、政策解释到户、问题解决到户”等鲜活经验。
2008年10月29日到12月31日,短短64天,甘肃省合水县吉岘乡罗家畔村共召开林改会议25次。林改档案中,上百个鲜红的手印赫然在目。
江西省资溪县充分发扬民主,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将林改置身于“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广泛参与、自主决策,把政策、方法、权力交给群众。以票决的形式,让村民集体讨论制定本村林改工作方案。又以村小组为单位,产生林改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参与调查摸底、地类评估、勘界划块、面积调整、确权签约。该县还将转变行政职能服务林改为突破口,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石峡乡彭田村党支部书记吴根潮,白天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晚上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每组的全体村民会,亲自带领村组干部、技术员、理事会成员及责任山主上山勘界勾图。有一次在山上作业时,他被大雨淋湿了全身,第二天感冒高烧,爱人叫他等烧退了再上山,他说:“我不去,山上勾图就要停下来,群众就多一份焦虑和不安。”接连20多天他早出晚归,化解矛盾争议15起。
林改实施后,资溪县注重公平公开,变“暗箱作业”为“阳光操作”,实行生产指标到户,从源头上扼制乡村干部在指标分配上的以权谋私。现年70岁的高田乡枫林村村民李陈章,80年代初租荒山造林200多亩,在谈及林改对他家带来的实惠时说:“早些年要采伐指标确实很困难,现在要采伐指标一个申请就解决问题,且生产每立方木材价钱比以前高出200多元。不是林改哪有这种好事?”
这次林改,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干部普遍深入、群众广泛参与。基层干部与村民群众朝夕相处、打成一片,不但进一步熟悉了民情,与群众加深了感情,还增强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林改,政府转变职能,帮忙加服务,农民打心眼里感激,干群众关系十分融洽。
林改把大家的利益联到了一起,大家一起学政策、钻技术、闯市场,联户防火,联手管护。乡情浓浓,邻里情深。群众说,是林改,让我们的心更近,是林改,使我们的关系更紧密。
林改就像是润滑剂,润滑着山区、林区的每一个运转环节;它又如一个指挥家,让山区、林区演奏出了美妙和谐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