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推出六项公共财政扶持政策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7-13 00:00 信息来源:
  7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会议下发了《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本溪市林权配套改革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证措施。
  《决定》共计19条,最大亮点是政府出台6项公共财政扶持政策,推进林权配套改革。一是扶持林业特色乡、村产业发展。每年评选出10个林业特色产业村和5个林业产业特色乡镇,并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二是扶持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对新发展干坚果经济林100亩以上或林下种植50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的,由市财政每亩补助50元。三是扶持壮大涉林龙头企业。对每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于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于涉林龙头企业用于扩大林产品生产规模而发生固定资产投资的银行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四是扶持林产品市场建设和名优品牌培育。对新建的林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从物价调节基金中按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对于获得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的产品,每个奖励10万元。对于开拓国内外市场力度大、效果好,且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林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五是扶 林农以林抵押贷款发产业。以林抵押贷款用于发展林业生产的,市财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六是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由市财政补贴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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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推出六项公共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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