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改办确定2012年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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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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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不断创新现代林业发展机制,推动林产业发展,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步伐,确保林农增收,推动经济发展,日前,云南省林改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云南实际,确定了2012年配套改革工作重点。
一是配合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体改革成果,切实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社会稳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目标,推动“森林云南”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全省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争取年内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信息网,全省129个县(市、区)都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林业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集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产权交易为一体,承担林权管理、林权流转、综合服务等职能,为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政策法律咨询、科技指导等综合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与省财政厅资产评估中心、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筹建“云南森林资 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接受全省参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林业调查规划资质单位,注册评估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的报备,制订云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程,建立电子档案;结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要求及林业二类、三类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制订一套适合云南省情、林情及技术力量水平的云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核查主要技术规定,统一各林业规划资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核查的技术标准,形成统一的标准,便于核查、复查,提高整个行业执业标准及水平。
四是规范林权流转,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制订并出台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云南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以普洱市为试点,在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建立与省林业厅、省林权交易中心联网的林权流转及林权交易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以加盟云南林权交易中心的各会员单位及林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为基础,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各县的林权交易平台。
五是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制度。配合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区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为林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力争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今年新增50亿元。
六是加快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鼓励林农采取自愿联合、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转让、集中管护等方式,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大力培育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制订并出台《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和管理办法》,开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推的典型示范社,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提高林农的组织化水平,到年底,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以上,其中省级示范社300个以上。
一是配合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体改革成果,切实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社会稳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目标,推动“森林云南”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全省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争取年内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信息网,全省129个县(市、区)都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林业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集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产权交易为一体,承担林权管理、林权流转、综合服务等职能,为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息发布、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政策法律咨询、科技指导等综合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与省财政厅资产评估中心、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筹建“云南森林资 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接受全省参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林业调查规划资质单位,注册评估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的报备,制订云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程,建立电子档案;结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要求及林业二类、三类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制订一套适合云南省情、林情及技术力量水平的云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核查主要技术规定,统一各林业规划资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核查的技术标准,形成统一的标准,便于核查、复查,提高整个行业执业标准及水平。
四是规范林权流转,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制订并出台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云南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以普洱市为试点,在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建立与省林业厅、省林权交易中心联网的林权流转及林权交易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林权管理信息系统,以加盟云南林权交易中心的各会员单位及林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为基础,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各县的林权交易平台。
五是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制度。配合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区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为林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力争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今年新增50亿元。
六是加快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鼓励林农采取自愿联合、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转让、集中管护等方式,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大力培育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制订并出台《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和管理办法》,开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推的典型示范社,发挥示范引路作用,提高林农的组织化水平,到年底,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以上,其中省级示范社3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