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2-11-09 00:00 信息来源:
  衡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三年的努力工作,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林改主体改革目标任务,迈入了全省林改目标考核第一方阵。到今年9月底,全市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1148.72万亩,现场核实1147.76万亩,核实率99.92%;发证面积1140.48万亩,发证率99.28%;勾绘林改小班125.89万个,涉及宗地167.12万宗;发放林权证83.53万本;调处山林权属纠纷面积19.56万亩,调解率达98.2%。
  在林改工作中,我市积极探索了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科技创新等宝贵的模式和经验,创造了很多值得传承和发扬的衡阳林改精神,多次得到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顺利实现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改活了产业。通过明晰产权,极大提高了全市1148万亩集体林地的生产效益,林业产业彰显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首先是产值大幅提高。2011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80.1亿元,是2009年的2.2倍,2010年、2011年的增幅分别45.4%、48.1%,呈现加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其次是效益逐步凸显。林改以来,全市共流转林地120万亩,以油茶和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成为 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全国油茶产业现场会在我市胜利召开后,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向林业产业集聚,全市林业招商项目41个,引进资金接近30亿元。第三是企业引领发展。林业体制的变革有效促进了全市涉林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林改以来全市新增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企业30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6家,新创国家驰名商标1个,省级品牌10个。
  二是改变了面貌。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和资源管护方式方法的变革,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绿化和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调动了方方面面爱林、护林、兴林的积极性,生态建设效果得以体现。三年来,全市完成人工造林58.1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162万亩,封山育林37.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4000万株。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1183.6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1.6%;森林复盖率由08年冰雪灾害后的31.33%上升到40.1%;活立木总蓄积量由08年灾后的812万立方米恢复到1282.9万立方米,实现了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快速增长的目标,为构建山川秀美宜居衡阳提供了强劲动力。
  三是改善了生活。林改有效调解了林区社会矛盾,依法颁发的林权证让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林权证成了他们的“抵押证”、“致富证”,林地成为广大林农最直接的生产资料,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造林公司成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三年来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相当部分农户林业收入已占其家庭收入的一半,林业成为农民增收最快的领域之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历史性的、重大的改革。三年的实践得出,林权制度改革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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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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