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南县硫市镇万龙村公益林流转的批复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7-17 00:00 信息来源:
  衡南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批准我县硫市镇万龙村大乐组等五组省级公益林流转的请示》(南林函〔2014〕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以及《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林改〔201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你县硫市镇万龙村大乐组等5个村民小组集体统一管理省级公益林188.4亩,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用于林下养殖和珍贵树木种植。其中,大乐组63.1亩、塘冲组24.2亩、烟竹组80.6亩、八塘组12.9亩、娥公组7.6亩。流转期限50年。
  二、请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流转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林权变更登记事项,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公益林流转后林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 督促和监督林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公益林管护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公益林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严禁林权流转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相关合同登记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
  此复。
  湖南省林业厅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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