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会东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现“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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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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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会东县自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148.08万元,其中: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4092.49万元、国有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55.59万元。该制度惠及全县48个乡、镇,34.2万人,会东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
一是生态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农参与生态保护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高涨,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盗猎等现象明显减少,每年完成各类造林2万亩以上,全县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让无偿的森林生态效益变得“有偿”,既解决了管护经费的来源问题,又实现了助农增收,三年共投入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4092.4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式兑现到农户个人,有效增加了林农收入。
三是社会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巩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改善了林农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效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是生态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农参与生态保护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高涨,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盗猎等现象明显减少,每年完成各类造林2万亩以上,全县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让无偿的森林生态效益变得“有偿”,既解决了管护经费的来源问题,又实现了助农增收,三年共投入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4092.4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式兑现到农户个人,有效增加了林农收入。
三是社会效益显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巩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改善了林农生产、生活环境,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效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