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化县维山乡石门寨村公益林流转的批复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2-08 00:00 信息来源:
  新化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我县维山乡石门寨村生态公益林流转的请示》(新林呈〔20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以及《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林改〔201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你县维山乡石门寨村1229.7亩村集体所有公益林采取出租方式流转(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5.0亩,省级公益林1124.7亩),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业。
  二、请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流转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林权变更登记事项,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益林流转后林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 督促和监督林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公益林管护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公益林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严肃查处林权流转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相关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
  此复。
  湖南省林业厅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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