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明确2014年林业改革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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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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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林业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正在实施的改革,优先启动条件成熟的改革,积极谋划必须推进的改革,努力使四川省林业改革走在前列。2014年着力推进以下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保护制度。制定《四川省林业建设生态文明规划纲要》,着手划定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保护红线,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提前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探索重点生态区域集体林委托管理、租赁管理,探索政府赎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完善林地用途管制,推行市县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划定木材战略储备林。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二是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提高省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争取实施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林业建设的比例。细化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完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机制。试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等社会化服务,探索生态保护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建立省级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完善良种补贴方式,逐步实行普惠制。
三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分类规范流转合同,强化林权核查纠错和纠纷调处。加快培育专合组织、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林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规范流转。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 推进“量价分离”评估。完善森林保险政策,加强保险理赔管理,推动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研究完善天然起源集体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制订家庭林场认定办法。同时,研究国有林区资源资产管理,制定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善国有林业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城乡林业一体化发展。
一是强化源头保护制度。制定《四川省林业建设生态文明规划纲要》,着手划定森林林地、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保护红线,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提前谋划“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探索重点生态区域集体林委托管理、租赁管理,探索政府赎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完善林地用途管制,推行市县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划定木材战略储备林。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二是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提高省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争取实施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林业建设的比例。细化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完善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机制。试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等社会化服务,探索生态保护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建立省级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完善良种补贴方式,逐步实行普惠制。
三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分类规范流转合同,强化林权核查纠错和纠纷调处。加快培育专合组织、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业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林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规范流转。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 推进“量价分离”评估。完善森林保险政策,加强保险理赔管理,推动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研究完善天然起源集体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制订家庭林场认定办法。同时,研究国有林区资源资产管理,制定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完善国有林业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城乡林业一体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