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醴陵市枫林市乡公益林流转的批复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2-14 00:00
信息来源:
醴陵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公益林流转的请示》(醴林〔20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以及《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林改〔201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你市枫林市乡林场753.4亩国家级公益林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用于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观光产业。
二、请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流转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林权变更登记事项,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公益林流转后林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 督促和监督林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公益林管护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公益林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切实防范林权流转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相关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
此复。
湖南省林业厅
2014年2月14日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公益林流转的请示》(醴林〔20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以及《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林改〔201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意你市枫林市乡林场753.4亩国家级公益林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用于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观光产业。
二、请加强林权流转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督促流转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林权变更登记事项,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公益林流转后林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 督促和监督林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公益林管护义务,严格按照国家公益林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切实防范林权流转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相关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
此复。
湖南省林业厅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