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林业局调研督导全市林改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4-09 00:00 信息来源:
  为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辽宁省林业厅下达的主体改革确权工作完成100%、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完成100%两项任务,大连市林业局组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数天的林改调研工作,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
  调研组对各地在林改中的探索和辛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年林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不折不扣的完成省林业厅部署的两个100%的任务。第二,要深入贯彻《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尚未完成林地确权工作的地方,要坚决走群众路线,坚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林改方案。第三,要加强领导,克服畏难、厌战等情绪和存在的客观困难,会抽调得力的人手,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金,确保5月末完成主体改革确权任务,11月末完成电子档案建设工作。
  大连市林改工作于2006年全面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并初步建立起后续配套改革政策体系。共完成确权面积498万亩,占应改面积(501.1万亩)的98%。由于大连市始终坚持因地制宜,民主议定的原则,探索出一套符合大连市情、民情、林情的四种改革模式,被辽宁省称为“大连模式”。一是对森林资源丰富、群众生产生活依赖林业程度较强的北部山区,采取以家庭承包或联户承包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改革模 ;二是对森林资源较少、分布不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中部地区,可以采取均股、均利或竞标拍卖、农民“分利”等形式进行改革;三是对东部和西部沿海地区,在有利于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有效维护沿海防护林的完整统一性和确保森林生态公益性的前提下,可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均股确权到户的改革模式;四是对金州新区以南(包括金州新区、长海县、旅顺口区、甘井子区)和各个先导区,可以采取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管护,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的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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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林业局调研督导全市林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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