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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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6-08-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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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林办办〔2016〕17号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湖南林业政务公开力度,推进绿色湖南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调整完善、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二)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做好审核转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公开审核主体、审核依据和最终的审批主体等事项。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一)加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监察室、信息中心配合。
(二)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计财处、政策法规处配合。
三、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对外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湖南林业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印制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责任单位:各首次获取重大政策的处室负责,信息中心、宣传中心配合。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民生项目,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林地审核审批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责任单位:资源林政处负责。
五、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
切实做好林业部门规章、重要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探索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和民意调查制度。对承担的政府工作、发展规划等提出的重要事项(涉密事项除外),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一)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我厅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处室或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解读应采取通用的图文方式,让公众一目了然,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湖南林业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体发布。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规章和重大措施,由厅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林业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责任单位:宣传中心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组织做好林业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林业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宣传中心配合。
八、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对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等涉林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邀请中央、省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责任单位:宣传中心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九、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一)继续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公开时要标明文件继续有效、失效等情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结合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安排,分级分层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把握政策、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