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10-27 10:14 信息来源:

当前天气连续高温干旱少雨,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面对森林防火严峻形势,为防止一切野外用火,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线,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人民生态福祉,经蓝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10月24日发布《蓝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从本封山令发布之日起,全县境内所有山林全面封山。

《蓝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规定:严禁封山区域内原住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违规生产生活用火用电;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上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用火;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等野外生产用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一律接受防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火柴、打火机等一切火源;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所属乡镇场、县森防办报告;解封时间另行发布。

蓝山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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